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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37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彦坡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以配合经营发展需要 [1]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1]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1] 表决结果及后续安排 - 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 相关修订文件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
汇金股份(300368)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10 11:01
公司治理 -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货币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等业务[1]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180万股,每股面值1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894.3475万股,均为普通股[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8]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8] 股东权益 - 股东可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9]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反法律、章程的决议[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监给公司造成损失等情况时,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1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1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26]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3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45] -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含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46]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21项制度[58][59] - 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59] - 第1至9项修订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9]
汇金股份(30036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10 11:0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6月26日下午14:00召开现场会议[2] - 2025年6月26日9:15 - 15:00进行网络投票[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4] 会议议案 - 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等提案[7] -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有9个子议案[7] 投票规则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8] 会议登记 - 2025年6月24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4:00 - 16:30登记[10]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368,简称汇金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 - 9:25等[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 - 15:00[19]
汇金股份(30036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0 11: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1]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2] - 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表决结果 - 变更经营范围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回避、反对、弃权[3] 后续安排 -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汇金股份(30036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0 11:00
会议召开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参加[1] - 公司拟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全票通过,待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全票通过,部分待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7]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票通过[10]
汇金股份(300368) -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6-10 10:49
股价与估值 - 2025年5月29日至6月10日连续8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100%[1][4] - 截至2025年6月10日,滚动市盈率 -25.23,行业滚动市盈率67.54[1][6] 业绩情况 - 2024年度营业收入183,166,775.6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02%[2][8] - 2024年度净利润亏损269,779,470.28元[2][8]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51元/股[2][8] 其他信息 - 2025年5月26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汇金股份”[8]
汇金股份: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大幅上涨 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回落的风险
快讯· 2025-06-10 10:47
汇金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大幅上涨 [1] - 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回落的风险 [1] - 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
汇金股份(300368) -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06-10 10:47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7]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8] - 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定期、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11] 暂缓披露要求 - 暂缓披露信息需满足相关条件[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特定情形处理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0] 登记与材料保存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登记多项事项[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汇金股份(300368) -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0 10: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17] - 特定情况主席3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8] - 会议应由2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表决与参会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表决[18]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临时可通讯表决[29]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管列席[30]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31]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32]
汇金股份(300368) -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
2025-06-10 10:47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6] 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9] - 与公司交易应遵守公平性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9] - 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9] - 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9] - 应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解除[11] 转让与提名 - 控股股东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前应调查拟受让人情况,解决未清偿债务等问题[11] - 提名董事候选人应遵循规定条件和程序,不得对选举和聘任结果设批准程序[15] 信息披露制度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包含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7] 信息披露情形 - 相关股东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形时,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义务[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经营恶化进入破产等程序,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 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债务或业务重组,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 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 出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且影响股价的报道或传闻,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等被采取措施,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特殊情况处理 - 收购等信息披露前出现信息泄露等情形,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通知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20] - 媒体出现影响股价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报道或传闻,其应主动了解并告知公司真实情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