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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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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8 10:2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1月18日召开,现场15:0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4] - 地点在深圳福田区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4] 参会股东情况 - 299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137,085,206股,占24.3919%[6] - 4名现场参会,持股119,037,116股,占21.1805%[7] - 295名网络投票,持股18,048,090股,占3.2113%[7]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22,154,636股,占89.1085%[8] - 反对13,743,730股,占10.0257%[8] - 弃权1,186,840股,占0.8658%[8] 决议有效性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0]
华鹏飞: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1-18 10:2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10月30日公告[4] - 现场会议11月18日15:00在深圳召开,由董事张倩主持[6]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8日9:15 - 15:00[6]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4人代表119,037,116股,占比21.1805%[7] - 网络295人代表18,048,090股,占比3.2113%[7] 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一同意122,154,636股,占比89.1085%[9] - 中小股东对议案一同意3,117,520股,占比17.2734%[10]
华鹏飞: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4-11-11 11:08
投资情况 - 2021年公司用10060.6061万元参与设立建广广鹏,出资比例43.2912%[3] - 建广广鹏2021年9月2日完成工商注册,10月20日完成备案登记[4] - 建广资产联合投资飞特控股,孙公司4.1414亿美元收购FTDI 80.2%股权[4][5] 最新进展 - 近日FTDI被要求出售80.2%股权,公司持有建广广鹏43.29%权益[6] - 建广资产与律师沟通应对策略,公司密切关注进展防范风险[6]
华鹏飞: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1-05 09:43
资金使用 - 公司获批用不超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 -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1.2亿元[10] 产品购买 - 公司及子公司近期买上海浦发银行4000万元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0.85% - 2.25%[2] - 公司买兴业银行1000万元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1.30% - 2.27%[3] - 子公司博韩伟业买上海浦发银行2000万元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0.85% - 2.25%[3] 收益情况 - 2024年2月9日起息7000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45%,实现收益13.34万元[10] 风险与控制 - 投资风险有市场波动、收益不可预期和操作风险[5]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低风险产品、关注进展、监督检查等[6] 产品详情 - 华鹏飞公司多笔不同期限、本金、收益率的银行产品投资情况[11][12] - 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多笔不同期限、本金、收益率的银行产品投资情况[11][12]
华鹏飞: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进展公告
2024-11-01 08:15
现金管理额度与期限 - 公司可使用不超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12个月现金管理[2] 产品赎回情况 - 博韩伟业赎回4000万元存款产品,收益7.33万元[3] - 华鹏飞赎回4000万元存款产品,收益6.31万元[3] - 华鹏飞赎回1000万元存款产品,收益1.34万元[3] 产品起息与收益 - 2023年10月27日起息7500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55%,收益47.81万元[10] - 2024年2月9日起息7000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45%,收益13.34万元[10] - 2024年3月18日起息5000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60%,收益10.83万元[10] 未到期余额与审议情况 -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5000万元[10] - 现金管理议案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4] 风险控制与当前产品 - 公司采取多项措施控制现金管理投资风险[6] - 华鹏飞、博韩伟业有多笔不同金额、收益率和期限的产品[11][12]
华鹏飞: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1-01 08:15
股权质押 - 2024年10月31日,控股股东张京豫解除质押17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9.35%,占总股本3.04%[2] - 张京豫累计质押342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38.70%,占总股本6.09%[3] 股东持股 - 张京豫持股8836.4325万股,比例15.72%[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2055.7116万股,比例21.45%[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8]
华鹏飞: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29 12:22
公司决策 - 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1] - 修改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业务调整 - 修订后一般经营项目新增互联网销售等业务[2] - 许可经营项目新增无船承运和国际道路货物运输[2] 后续流程 - 通过审议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3]
华鹏飞(30035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2:19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5,633,606.71元,同比下降13.48%[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55,423,227.25元,同比下降16.73%[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856.00元,同比下降100.71%[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13,314.58元,同比下降81.60%[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1,800.38元,同比增长108.38%[3]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17元,同比下降100.71%[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0元,同比下降81.60%[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22,564,735.53元,同比增长113,596,957.57元[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13,314.58元,同比增长122,341,802.58元[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0元,同比增长0.2174元[19]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14,933.77元,同比增长97.0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14,933.77元,同比减少-79,064,044.05元[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080,262.99元,同比增长26,258,257.34元[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482,691.44元,同比增长26,259,903.07元[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11,730,695.38元,同比减少-26,607,577.28元[2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7,074,344.55元,同比增长51,885,015.91元[2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73,768,105.08元,同比减少304,042,864.97元[20]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5,865,743.87元,同比减少76,546,407.25元[20] 股东与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4,764[9] - 张京豫持股比例为15.72%,持股数量为88,364,325股,其中66,273,244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34,200,000股[9] - 郑志钱持股比例为3.01%,持股数量为16,915,46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9] - 公司股东郑志钱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875,360股,实际合计持有16,915,460股[10] - 公司股东蔡彬微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92,600股,实际合计持有2,022,600股[10] - 公司股东夏昱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18,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018,000股[10] 资产与负债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09,395,039.02元,期初余额为75,577,038.88元[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40,002,444.44元,期初余额为205,938,541.67元[1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83,885,270.68元,期初余额为286,725,775.36元[16]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594,670,846.06元,期初余额为637,336,406.70元[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523,596,186.68元,期初余额为533,817,654.08元[17]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118,267,032.74元,期初余额为1,171,154,060.78元[17] - 公司总股本由562,453,879股减少为562,012,279股[15] 投资与合作 - 公司收到赛富科技股权纠纷案件相关判决款总计4,710.12万元[13] -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2万元,持股51%,设立扬州华鹏飞智慧物流有限公司[13] - 公司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进行4,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0%至2.40%[14] 其他财务指标 - 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10%,同比下降15.88%[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7%,同比下降11.72%[3]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255,423,227.25元,上期发生额为306,746,979.95元[18] -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267,550,307.39元,上期发生额为336,509,980.93元[18] - 营业利润本期发生额为-17,482,785.25元,上期发生额为107,618,482.99元[18] 公司治理 - 公司高管锁定股每年按持股总数的75%锁定[11]
华鹏飞: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2:19
会议审议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72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 ...
华鹏飞: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29 12: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16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201.2279万元[7] - 公司由深圳市华鹏飞物流有限公司股东以经审计净资产6500万元出资整体变更设立[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6201.2279万股[18]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张京豫认购3649.75万股,出资比例56.15%[18] - 发起人张倩认购1717.30万股,出资比例26.42%[18] - 发起人齐昌凤认购367.90万股,出资比例5.66%[18] - 发起人郭荣认购245.05万股,出资比例3.77%[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 发起人及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7]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 财务负责人发现控股股东等侵占资产,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并抄报董事会秘书[36] - 若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期限到期后3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偿债[37]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6]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3] - 董事会对非关联交易事项决策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9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 - 30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9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1]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03]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10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08] 其他组织架构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0][11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9]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0]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33]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5]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3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0]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网站公告[153][157][158] - 债权人接到合并或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担保[153][15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3]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3]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网站公告[164] - 债权人接到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