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华鹏飞华鹏飞(SZ:300350)2024-10-29 12: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16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201.2279万元[7] - 公司由深圳市华鹏飞物流有限公司股东以经审计净资产6500万元出资整体变更设立[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6201.2279万股[18]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张京豫认购3649.75万股,出资比例56.15%[18] - 发起人张倩认购1717.30万股,出资比例26.42%[18] - 发起人齐昌凤认购367.90万股,出资比例5.66%[18] - 发起人郭荣认购245.05万股,出资比例3.77%[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 发起人及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7]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 财务负责人发现控股股东等侵占资产,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并抄报董事会秘书[36] - 若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期限到期后3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偿债[37]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6]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3] - 董事会对非关联交易事项决策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9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 - 30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9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1]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03]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10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08] 其他组织架构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0][11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9]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0]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33]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5]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3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0]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网站公告[153][157][158] - 债权人接到合并或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担保[153][15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3]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3]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网站公告[164] - 债权人接到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