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亮科技(300348)
icon
搜索文档
长亮科技(30034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10: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召开前3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2] 委托规定 - 每位委员至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12]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3] 工作内容与生效 - 负责研究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选任需征求同意,经审查提建议[10] - 细则自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5]
长亮科技(3003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6 10:47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向股东会报告后披露[10]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0]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并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11] 职责与义务 - 由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担任[4]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任职及离任后需履行保密义务[10] 工作流程 - 相关人员接受调研前应知会,秘书安排并参加[8] - 协调回答并审核监管问询函[8] - 离任前办理移交手续,必要时签保密协议[12]
长亮科技(3003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10:47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4][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关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并要求更正数据[7][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等,提议启动选聘,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费用建议[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 内部审计部门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委员会督导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1] 审计委员会报告出具 - 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1][12] 审计委员会审阅工作 - 审阅财务报告,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合同[12] 董事会响应 - 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会议2个月内召开[15] 审计委员会诉讼权 - 有权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16] 审计委员会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一次[18] - 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特殊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19]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1]
长亮科技(300348)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6 10:47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 特定犯罪及相关责任人员有任职限制[5]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5] 管理汇报 - 经理按季、年提交报告[8] - 经理定期报送资产负债等报表[15] 考核生效 - 高管绩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16]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批准生效[18]
长亮科技(30034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6 10:4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业绩预告与说明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信息披露义务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7] 豁免与暂缓披露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20]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1]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满足条件应及时披露[21] 披露流程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交董事长审定,再提交深交所审核披露[26]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7]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重大事项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8]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将受批评、警告、处分及赔偿要求[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9]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39] - 公司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 - 时间为2025年11月[40]
长亮科技(3003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6 10:47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关联人为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特殊情况处理 - 期末净资产为负需关注[13]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秘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14]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应及时报告董秘并持续报告进程[15] - 因前期财报差错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改正,应向股东报告并办理更正披露[15]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买卖前书面通知,当日收盘后报告[16] 报告流程与责任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报告义务人向董秘预报[17] - 重大事项进展按规定向董秘报告,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18]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后,先面谈或电话报告,二十四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1]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追究第一责任人等责任[23] - 信息披露违规由报告义务人担责[23] - 给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损失可处分报告义务人[23]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5]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5]
长亮科技(30034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6 10:47
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股权超50%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子公司[2]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13] - 对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2][13] - 董事会审议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特定情形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同等比例担保,特定情形可免提交股东会(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4] 合同与手续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签订人持决议和授权委托书[16]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财务会同法律顾问完善手续[17] 管理与监督 - 财务负责担保登记与注销,到期督促还款[19] - 经办责任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有风险及时报告[19] 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公司及时了解并披露信息[21]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报告董事会[22]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总额等信息[24] - 已披露担保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24] 责任与制度 - 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6]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9]
长亮科技(30034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6 10:4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发生重大亏损或损失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4]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4] 人员责任 - 董事等有报告内幕信息义务并配合登记备案[13]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信息[18]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并备案[20] - 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24]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长亮科技(300348) - 《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10:47
第二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行委员 会"),执行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机构,履行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职责。 第三条 执行委员会由8-20名委员组成,具体人数由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委员均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任命。 第四条 委员的任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可以终止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现任委员从公司离职或不再担任主要管理 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五条 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相关事务的决策效率,保证董事会的相关决策能够快速有效地贯彻执行,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与公司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 现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职正式员工,且具有累计3年以上担任 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经历的现任董事; (二) 公司正式聘任的现任高 ...
长亮科技(300348)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6 10:47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5]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提前 3 日通知;委员提议临时会议,主任委员 5 日内召集[13] - 会议应由 2/3 以上委员出席,建议或提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现场召开为原则[14] 其他要点 - 董事会秘书应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 10 年[14]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研究并提出建议[8] - 决策程序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会议建议书面呈报董事会[10][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