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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3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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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30025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5 16:00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0,095.78万元,同比增长1.60%[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33.61万元,同比增长8.7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953.80万元,同比减少28.97%[23]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09,114,718.44元,同比下降8.51%,但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900,957,792.66元,同比增长1.6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744,484.26元,同比增长85.60%,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为152,336,082.24元,同比增长8.79%[33] -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为1,900,957,792.66元,同比增长1.6%[59] - 公司本期营业总成本为1,844,538,774.81元,同比增长5.7%[59] - 公司本期营业利润为71,339,309.45元,同比增长10.9%[59] 业务收入 - 医疗卫生信息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89%,占营业收入的89.33%[23] - 互联网医疗健康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7.72%,占营业收入的10.67%[23] - 公司对纳里股份的持股比例为69.37%,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6,320.59万元,同比增长7.76%[44] - 公司对沄钥科技的持股比例为43.70%,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5,030.03万元,同比下降43.71%[44] - 公司对卫宁科技的持股比例为28.04%,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7,004.52万元,同比下降16.06%[4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为28,355.14万元,同比下降30.69%[4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净利润为-17,603.66万元,同比改善24.15%[44] 资产与负债 -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41.26%,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支付所致[15] -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75.72%,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采购货款增加所致[15] -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所致[35] -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77.71%,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去年年底计提的奖金所致[3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35.31%,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一年内到期的股权收购款所致[35] - 公司总资产为7,924,433,362.3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338,389,768.88元,同比增长4.47%[33] - 流动负债合计为1,447,755,454.98元,较上期的1,582,413,213.07元有所下降[48] - 应付账款为610,935,378.52元,较上期的602,973,964.57元略有增加[48] - 合同负债为168,464,376.78元,较上期的194,255,505.17元有所减少[48] - 应付职工薪酬为28,224,531.02元,较上期的126,617,761.12元大幅下降[48] - 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153,253,320.98元,较上期的1,118,149,753.27元有所增加[48] 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 -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54.73%,主要系报告期内联营企业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1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6.66%,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少所致[15] - 公司本期投资收益为19,678,480.07元,去年同期为-35,955,044.20元[59] 现金流量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8,259,081.17元,同比下降7.66%[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8,259,081.17元,较上期的-239,875,855.68元有所扩大[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152,613.81元,较上期的-259,186,802.00元有所改善[5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16,715,771.19元,较上期的1,621,119,681.01元略有下降[5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690,068,435.00元,较上期的800,225,801.47元有所减少[52]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75,078,978.19元,较上期的804,800,374.31元有所增加[52] - 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068,170.75元,同比减少27.3%[62]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68,646,915.85元,同比减少26.9%[62] 股东与股权 - 公司控股股东周炜、王英夫妇及其子周成通过私募产品持有公司股份34,9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38] - 截至报告期末,周炜、王英、周成及10只迎水私募产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3,802,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3%[41] - 刘宁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私募产品持有公司股份31,684,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41] 其他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09元/股,同比增长8.74%,稀释每股收益为0.0696元/股,同比增长6.75%[33] - 公司及子公司共确认各项政府补助资金8,428.35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7.73%[24] -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21.52%,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较好,从而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同比下降[36] -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7.57%,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期资产处置收益减少[36] - 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为8,735,376.68元,去年同期为-40,594,945.81元[59] - 公司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为-101,288,334.01元,去年同期为-78,804,880.81元[59] - 公司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为5,575,823.1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为5,411,895.59元[62] - 公司本期研发费用为222,635,227.91元,同比增长5.2%[59]
卫宁健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09:01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 ...
卫宁健康: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09:01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3-090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李琳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 ...
卫宁健康: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09: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 ...
卫宁健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09:0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而且至少应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 ...
卫宁健康: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09:0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 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财 ...
卫宁健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0-25 09:01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3-092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审批 ...
卫宁健康: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09:0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3-089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周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 会。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公司实 ...
卫宁健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08:58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 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 ...
卫宁健康: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08:58
公司章程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 | 第三章 股份 | -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4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5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6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7 - | | 第一节 股东 - 7 -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 - | 9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1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2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4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 | 17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2 - | | 第一节 董事 - 22 -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4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28 -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30 - | | 第一节 监事 - 30 - |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31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