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3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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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11 12:4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当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 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 ...
光线传媒: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云凤)
2024-06-11 12:49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5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梁云凤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光 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 ...
光线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1 12:49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9名董事全到[1] - 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4][5][6]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6月27日14:00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10] 换届选举 - 拟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王长田等5人,任期三年[8] - 拟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王雪春等3人,任期三年[9] 人员持股 - 李晓萍持有公司107,547,580股股份[15] - 李德来持有公司87,621,524股股份[17] - 王长田、张海峰等多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8][20][21][23][24] 人员信息 - 王长田1965年出生,复旦毕业,2000年起任董事长兼总经理[13] - 李晓萍、李德来2000年加入公司,任董事兼副总经理[15][16] - 侯俊2010年5月加入公司,任董事等职[19]
光线传媒: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雪春)
2024-06-11 12:49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雪春为北京光线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 ...
光线传媒: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云凤)
2024-06-11 12:49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梁云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且无违规情形[5][7][8][9]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9][10] 提名人声明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1]
光线传媒: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6-11 12:49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批准[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财务资助事项需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8]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1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7]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于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11]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11] -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股东大会审议[6]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会议变更与反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4] 会议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特殊事项决议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31] -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3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33] 发言与决议通过 - 股东大会应保障股东依法行使发言权,每人发言原则不超五分钟,同一议案发言不超两次[26]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董事监事提名 -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提名[34]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董事、监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35] 选举制度与方案实施 - 公司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9] 决议撤销与资料保管 - 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0] - 会议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42] 规则修改与生效 - 国家法律等修改、章程修改或股东大会决定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修改本规则[44]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负责解释[47]
光线传媒: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1 12:49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6月27日14: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2]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10:00 - 12:00、13:30 - 13:59[7]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5]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15 - 15:00[16] 会议地点 - 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院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2] 议案情况 - 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议案6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议案7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8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3][5]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时,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选举票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选举独立董事为×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为×2[13] -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12] - 股东可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分配选举票数,总数不得超拥有票数[14]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4] 其他事项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获取“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16]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8] - 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21]
光线传媒: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2 09:57
权益分派方案 - 2023年度以291388085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0.70元(含税)[2] - 现金分红总额为203971659.99元[2]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0.695292元[3] 时间安排 - 2024年5月15日权益分派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6] 其他 - 已回购1972757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5] - 实施权益分派后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
光线传媒: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5-17 08:19
股份质押 - 光线控股本次质押4361万股,占所持3.97%,占总股本1.49%[2] - 光线控股本次解除质押4163万股,占所持3.79%,占总股本1.42%[4] - 光线控股累计质押3.41亿股,占所持31.06%,占总股本11.62%[6] 持股情况 - 光线控股持股10.97亿股,持股比例37.40%[6] 其他信息 - 质押起始2024年5月15日,到期2025年5月14日,用途为偿债及经营[2] - 解除质押起始2023年9月25日,解除于2024年5月16日[4] - 还款资金含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6]
光线传媒: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5 12:4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5日15:00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和9:15 - 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2] 股东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表24人,代表股份1,276,640,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124%[3] - 中小股东及代表23人,代表股份212,507,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29%[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276,587,61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276,637,91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1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232,962,741股,占比96.5787%[16] 其他信息 -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13,880,857股[3]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