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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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 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监事) ...
中电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后华)
2024-04-01 11:34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3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次,按时出席4次[1] - 2023年出席1次股东大会[2] - 2023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4次[6] 意见发表情况 - 2023年3月25日就多项事项发表独立意见[4] - 2023年7月29日就关联方资金和担保情况发表意见[5] 日常工作情况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1次[7] - 2023年未对议案及事项提异议[14]
中电环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01 11: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85,815,673.43元[1]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417,440.21元[1] -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89,387,093.13元[1]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现0.30元(含税)[2] - 拟分配现金红利20,301,300.00元(含税)[2] - 现金红利占比23.66%[2]
中电环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薪酬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全年月度预发放为年度薪酬预算额度的70%[8]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团队绩效奖励和个人绩效奖励组成[7] 目标与制度 - 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包括经营净利润、回款情况、新签合同额等[3] - 董事会负责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及年度薪酬预算总额[5] 考核与调整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多种情况不定期调整薪酬体系[11]
中电环保: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 议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 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 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 主选举和罢免。 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 ...
中电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阳)
2024-04-01 11:34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 董事会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本人应 出席董事会会议四次,按时出席会议四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股东大会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利益 以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 席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中电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有关结论性意见 应当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条 公 ...
中电环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1: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及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电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
中电环保: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01 11:34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2] - 2023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审计业务34.08亿元,证券业务15.16亿元[2]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收费8.17亿元[2] 风险相关 - 截至2023年末,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2]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相关债务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29次、自律措施1次[4] 审计事宜 - 2023年年报审计收费55万元,2024年费用待协商[7] - 公司提议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8][9]
中电环保:2023年度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01 11:34
关于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09 号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 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08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立群 中电环保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中电环保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中电环保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