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3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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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1 08:0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或"公司")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方国信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中国银河证券对东方国信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满,现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东方国信: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诚明)
2024-04-21 08:04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诚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1] - 提名人是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12]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情况符合要求[6][7]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处分[9]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等符合规定[10]
东方国信: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4-21 08:0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查礼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查礼先生的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查礼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查礼先生不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
东方国信: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艳江)
2024-04-21 08:04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艳江先生为北京 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 ...
东方国信: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1 08:04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 ...
东方国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2024-04-21 08:04
培训信息 - 2024年4月3日银河证券对东方国信相关人员培训[2] - 地点为东方国信大厦会议室,形式是现场培训[2] - 参会有公司董监高人员[2] 培训内容 - 含多层次资本市场及公司治理规定[3][4] - 结合法规解读、案例与公司情况[5] 培训效果 - 增强规范运作意识,达预期效果[5] 其他信息 - 保荐代表人是王飞和张悦[6]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6]
东方国信: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1 08:0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任期已经届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开展工作,监督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时文鸿和季美玲(简历 详见附件)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与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 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件: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时文鸿: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自 2004 年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数据软件研发中心 副经理、咨询中心总监、联通事业部总部项目中心总监,现任 ...
东方国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侃)
2024-04-21 08:04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侃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东方国信: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1 08:04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4]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5] - 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相关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和责任人[9] - 负责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加相关会议并记录签字[9] - 应出席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13] - 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7] 工作流程 - 以传真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董事应邮寄表决原件及签字记录给董事会秘书[11] - 相关人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董事会秘书应将签字书面记录报送交易所备案[14] 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9] - 公司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9]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其应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20] - 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22] 空缺处理 - 空缺期间,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空缺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直至正式聘任[23] 考核报酬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事项,工作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25]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9]
东方国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8:0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东 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国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29 号)的 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1,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