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3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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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30016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低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下限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7] - 交易仅达(三)或(五)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7] 交易数据计算 - 交易指标涉及数据为负值时取绝对值计算[8]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该股权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相关数据[10]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规定[10]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12个月内累计达100万元适用相关规定[10] - 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0] - 12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0] 对外投资管理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需考虑现金流量等指标并选最优方案[18]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变更需经原审批程序审查批准[18] - 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资产移交[18] - 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需经评估且结果经决议决定[18]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应根据需要派驻产权代表[19] 投资监督与报告 - 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情况[24]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出现问题查明原因追究责任[24]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25]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1]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2]
东方国信(300166)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公司治理与审计流程 - 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重大事项,独董实地考察[3] - 独董及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会计师及注册会计师资格[3] - 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3] - 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和成果,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3] - 独董及审计委员会沟通评估注册会计师[3] - 审计委员会督促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3] - 安排独董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6] - 独董审查程序资料并提意见[6] - 审计委员会表决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7] 交易限制 - 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和业绩快报披露前十日,独董及审计委员会不得买卖股票[8]
东方国信(3001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上市首六个月内董事、高管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股[6] - 第七至十二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25]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7]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4]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账户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4]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14]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14]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公司并在深交所披露[15] 其他规定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不得进行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7] - 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9] - 每年首交易日,按董事、高管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本年度可转额度[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24]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24]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严重将受处分或处罚[27] - 董事、高管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28] - 董事、高管违法违规,董秘应立即报告证券监管机构[2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3]
东方国信(300166)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薪酬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12] - 董事薪酬按月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税[13] 薪酬调整与制度实施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等多因素[1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18][19]
东方国信(30016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11][12]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3][15]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3]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关联董事不得对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1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董事应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性质和程度,并在表决时回避[17] 交易金额审批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批准[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2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会批准[23] 股东会审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形成决议;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20] 担保审批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为持有5%以下(不含5%)股份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25] 披露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28] - 上市公司拟进行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1]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评估或审计,购销或服务类除外[25] - 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披露,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30]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原则适用相关规定[31]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2] - 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需重新审议[31]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并提交审议[32] - 实际执行超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3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33] 特殊情况规定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品种可免关联交易表决披露[34] - 由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4] 其他定义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36]
东方国信(30016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工作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做前期准备[11] - 根据提案开会并提交董事会[11] 表决与实行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可通讯开会[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行[17]
东方国信(3001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独资和控股设立[2]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子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长由其担任[6] - 公司推荐监事应占子公司监事会三分之一以上,主席由其担任[6]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8] - 派往子公司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两年不符要求将被更换[11] 财务管控 - 子公司财务运作归口东方国信财务部管理,接受指导监督[13] - 东方国信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更换需报告同意[13] -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报告活动实施管理控制[13] - 子公司参照东方国信制度制订财务制度并备案[13] - 子公司财务部门建会计账簿,报表及时报送并审计[14][30][31]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报告财务变动情况[16] 关联交易与决议管理 - 子公司关联交易需公司证券事务部审核并安排决策程序[21] - 子公司股东会决议1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证券事务部[25] - 子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结束1个工作日内报送资料给董事会秘书[26] 权利限制与审计 - 子公司无独立股权处置等权利,使用需公司决策[20] - 东方国信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内审部负责[30] - 子公司高管调离需离任审计[32] 经营管理 - 子公司按公司经济指标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执行[20] - 子公司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制度,实现效益最大化[20] 考核与激励 - 公司建立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35]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36] - 公司每年从销售收入等方面下达考核目标[36] - 子公司建立指标体系考评高层管理人员[36] - 子公司中层以下员工考核奖惩方案制订并备案[36] 其他 - 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力公司有权要求处罚担责[37]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前者为准[3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改[4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1]
东方国信(30016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适用人员与考核主体 - 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薪酬确定[5] 薪酬制度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和绩效年薪构成[8]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8] - 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评价后支付[9] 薪酬调整与追回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等[11] - 财报重述时应追回高级管理人员超额发放部分[9] 绩效考核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3] - 考核结果与任命、续聘挂钩[15] 特别奖励 - 董事长有权对特殊贡献高级管理人员特别奖励[11]
东方国信(30016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资金占用制度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 关联方管理 - 制作关联方详细清单并留存,变更及时修改备案[5] - 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不为其提供资金使用[6] - 非高管或非员工关联方不得借支或报销费用,特定情况除外[7] 资金往来审批 - 关联方资金往来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9] - 财务人员支付资金时审查关联方及文件,有权拒绝违规支付指示[10] 非经营性资金管理 - 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检查往来情况[12] - 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审批,收取合理费用[12] - 按月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交易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12] 监督与追责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股东可按规定行事[15]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等实施条件并加大监管力度[15] - 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公告[15] - 董事长等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签字确认[15]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17] - 全体董事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7] - 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17] - 对违规致投资者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17]
东方国信:第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931.3万元,下降424.03%
新浪财经· 2025-10-29 12:36
东方国信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4.9亿元,同比增长6.62%;净利润亏损1931.3万元,下降424.03%。前 三季度营收为14.31亿元,下降3.73%;净利润亏损9848.74万元,下降56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