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3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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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规范 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知公 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 ...
秀强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 ...
秀强股份: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评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董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 ...
秀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5 11:07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上午9:15-9:25,9:30 ...
秀强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任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职[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13] 独立董事比例与选举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3]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33]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 -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有利害关系人员[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23] 会议资料与费用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天提供资料[32] 津贴标准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秀强股份: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3年10月制订)
2023-10-25 11:07
培训与投诉处理制度 - 证券部工作人员每年接受监管机构专业培训不少于一次[9] - 证券部接收投诉原则上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12] - 受理投诉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结果[13] 投诉处理责任与流程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4] - 证券部为处理部门,公示投诉渠道及流程[6] 投诉处理原则与保密 - 处理投诉遵循公平披露原则,保密未公布信息[11] - 接到投诉记录信息,建立内部保密制度[12] 部门配合与整改 - 处理投诉各部门全力配合,发现违规立即整改[15]
秀强股份: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股东 |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3 | | 第一节 董事 | | 23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6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34 | | 第一节 监事 | | 34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35 | | 第八章 党的建设 | | 36 |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
秀强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 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监事会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
秀强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0月制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制订)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召开公司独立 ...
秀强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 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当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