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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秀强股份秀强股份(SZ:300160)2023-10-25 11: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任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职[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13] 独立董事比例与选举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3]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33]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 -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有利害关系人员[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23] 会议资料与费用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天提供资料[32] 津贴标准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