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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秀强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0:19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秀强股份:秀强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0:19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5、7、8 层,邮编:210036 5、 7、 8 F,3 0 9 # Han zh o n gm en St reet ,Nan jin g,Ch in a P o st Co de: 2 1 0 0 3 6 电话/Tel: (+86)(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25) 8966 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并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 ...
秀强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10-27 08:51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秀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 | | | | 已质押股份 | | 未质押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累计质 | 占其 | 占公 | 情况 | | 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 押股份 | 所持 | 司总 | 已质押 | 占已 | 未质押 | 占未质 | | | (股) | 例 | 数量 | 股份 | 股本 | 股份限 | 质押 | 股份限 | 押股份 | | | | | (股) | 比例 | 比例 | | 股份 | | | | | | | | | | 售数量 | 比例 | 售数量 | 比例 | | 宿迁市新星 投资有限公 | | | | | | | | | | | | ...
秀强股份(30016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5 16:00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86,901,042.63元,同比减少1.00%;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061,149,899.90元,同比减少8.91%[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86,542.58元,同比增长37.2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77,112,322.50元,同比增长11.48%[5]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868,772,173.3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355,680,544.4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98%[5] - 营业总收入本期为10.61亿元,上期为11.65亿元,同比有所下降[30] - 营业总成本本期为8.73亿元,上期为9.86亿元,同比减少[30] - 净利润本期为1.77亿元,上期为1.60亿元,同比增长[31]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2291,上期为0.2570,有所下降[31] 资产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从2022年12月31日的1,171,819,015.79元降至2023年9月30日的598,914,637.57元,同比减少48.89%,因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2023年9月30日为300,000,000.00元,因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10] - 应收款项融资从2022年12月31日的27,941,615.64元增至2023年9月30日的38,391,828.51元,同比增长37.40%,因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从2022年12月31日的54,899,901.26元降至2023年9月30日的185,767.35元,同比减少99.66%,因收到出售的教育资产股权转让款[10] - 其他流动资产从2022年12月31日的31,062,735.00元增至2023年9月30日的486,570,223.93元,同比增长1466.41%,因购买银行大额存单[10]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598,914,637.57元,较1月1日的1,171,819,015.79元减少[27] - 2023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00,000,000.00元,1月1日无此项[27]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2,190,612,817.34元,较1月1日的2,100,472,930.12元增加[27]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678,159,355.97元,较1月1日的673,362,728.27元增加[28]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2,868,772,173.31元,较1月1日的2,773,835,658.39元增加[28]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482,308,521.27元,较1月1日的507,494,211.66元减少[28]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29,295,491.75元,较1月1日的20,530,686.61元增加[28] - 2023年9月30日负债合计511,604,013.02元,较1月1日的528,024,898.27元减少[28] - 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2,357,168,160.29元,较1月1日的2,245,810,760.12元增加[29] 费用与收益关键指标变化 - 财务费用从2022年1 - 9月的 - 32,558,396.07元变为2023年1 - 9月的 - 20,127,581.64元,同比增长38.18%,因外币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2] - 投资收益从2022年1 - 9月的2,562,500.00元增至2023年1 - 9月的5,885,000.00元,同比增长129.66%,因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 现金流量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1 - 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28607227.60元,同比增长106.35%,原因是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15] - 2023年1 - 9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364439.42元,同比增长562.16%,原因是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15] - 2023年1 - 9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70000000.00元,同比增长431.47%,原因是到期收回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增加[15] - 2023年1 - 9月支付的各项税费39314468.48元,同比增长57.14%,原因是支付的所得税增加[15] - 2023年1 - 9月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5260506.50元,同比减少53.21%,原因是子公司项目建设款大部分在2022年支付[15] - 2023年1 - 9月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5000000.00元,同比减少70.66%,原因是银行借款减少[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81亿元,上期为1.70亿元,同比增加[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7.83亿元,上期为 -0.50亿元,净流出增加[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8.31亿元,上期为0.7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9.41亿元,上期为9.94亿元,同比减少[32]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为5.70亿元,上期为1.07亿元,同比增加[33]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为0.85亿元,上期为2.90亿元,同比减少[33]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8259,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02%,持股数量193405692股[17] - 卢秀强持有限售股8904000股,为高管锁定股,任职期间所持股份每年解锁25%[20] 资金运用情况 - 2023年公司使用4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本金保障型产品,截至公告披露日未到期余额为47000万元[22] 业务线发展情况 - 2023年BIPV项目部分生产线已建成生产,业务围绕标准、产品、渠道三个维度开展[21] 股份流通情况 - 2023年7月7日,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116,049,447股上市流通[23]
秀强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
秀强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由董事会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将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 交易所规则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 ...
秀强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25 11:07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 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 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表示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江苏秀强 ...
秀强股份:投资者推广和接待制度(2023年10月制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推广和接待制度 (2023 年 10 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推广和接待工作负责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推广和接待事务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负责公司 推广和接待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分 析师、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使公司和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 化,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推广和接待是指公司开展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 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推广和接待活动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
秀强股份:章程修订案(2023年10月)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2023 年 10 月)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治理实际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如下表: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系由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宿迁工商 | 公司系由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宿迁市市场监 | |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督管理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 91321300732499521G。 | 9132 ...
秀强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1:0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4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5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7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9 | | 第六章 | 附则 13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