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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3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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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43
担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2]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合同管理 - 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项目应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多项条款[13][14] - 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署担保合同,不得越权或超授权数额[13] - 控股子公司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需交公司财务部备案[13] - 财务部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定期核对并关注时效期限[13] 被担保人监控 - 财务部需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其财务与偿债能力[1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需报告董事会[16]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16]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应提请公司参加分配[16]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公司董事等人员未按规定履职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18]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由股东大会批准[20]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43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等[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5]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应披露[6]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万元(自然人)或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法人)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9] - 拟进行须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13]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累计计算,已履行程序的不再累计[14] - 公司5种关联交易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种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4]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1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法律为准[16]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43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会前3天通知[2]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全部出席方可举行,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3] 决策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4] 其他事项 - 工作记录和资料保存十年[5]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承担费用[6]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制度由董事会解释执行[6]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12-22 10:43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3-064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43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含一名职工代表[4] 监事任期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5]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1/2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明确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 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 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 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会全 体委员过半数产生。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 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五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 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 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 公司法")、 苏州 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 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查,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过半数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苏州 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 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 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时,由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
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3年12月)
2023-12-22 10:4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3 年 12 月)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 1 |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 | | |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 | | |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 | 第三章 第二十六条 | 第三章 第二十七条 |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 | |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 | |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 | |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 | |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 | 一款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