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锐奇股份(300126)
icon
搜索文档
锐奇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13:41
会议信息 - 2024年4月8日邮件通知董事,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3] - 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3] 业绩与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以298,957,6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派2,989,576元(含税)[7] 资金运用 -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6.5亿元(或等额外币)额度内用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期限1年[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12个月[12] 审计与制度 -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通过,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3] 公司治理 - 多项议案均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4][5][6][7][8][11][12] - 公司已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6] 换届选举 - 提名吴明厅等4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21] - 提名徐德红等3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22] 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3] - 2024年5月21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3]
锐奇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3:41
监事会会议 -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3] - 第五届监事会第7 - 10次会议分别于2023年4、5、8、10月召开并审议相关议案[4] 公司状况评估 - 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合规,财务状况良好,无董高人员违规[7] - 公司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7][8]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将加强监督促公司发展[10]
锐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13:4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7][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0] 工作要求 - 每季度审议内审计划和报告,向董事会报告内审情况[7]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细则规定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
锐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9 13:41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4月18日公司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2] - 变更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3] - 特定单项交易调整财务报表列报[5] - 变更不影响财务状况,不损害股东利益[5] - 审计、监事会认为变更合理合规[6]
锐奇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3:41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4] - 财务资助事项中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7] - 担保事项中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9]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1/3等六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表决通过要求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按交易类型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免审议与请求召开 - 公司发生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临时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22]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4]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24]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5]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股东权利[37]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50] - 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情形除外[40]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分别进行[40]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7] - 当选董事、监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投票权总数的半数[41][4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46]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49]
锐奇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04-19 13:4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涉嫌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收益[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1] - 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1] - 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及证代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2] - 现任董监高及证代信息变化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 现任董监高及证代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 董监高需申报身份信息及亲属持公司股份数[30] 交易规定 - 买卖本公司股票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秘[14] - 拟集中竞价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15] - 减持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内公告[15]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16]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024年4月18日实施[28][29] - 问询人交易需向董事会确认情况[32] - 董事会对买卖问询函回复有同意或不同意两种情况[37] - 发生交易事项需向深交所办理申报手续[40]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蔚松)
2024-04-19 13:4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蔚松)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作用。 现就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 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 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 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 ...
锐奇股份: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2024-04-19 13:41
人事变动 - 2024年4月18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万超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万超将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的两名监事组成第六届监事会[1] 人员信息 - 万超1985年出生,本科,不持股,无关联关系[1][2] - 有多家公司人力资源任职经历,2018年10月起任职锐奇股份[1] - 2023年4月起任职工代表监事,5月起任监事会主席[1]
锐奇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3:41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总收入50,118.11万元,同比增加15.29%[3] - 2023年内销收入19,031.77万元,同比增加15.7%;外销收入30,188.19万元,同比增加14.10%[3] - 2023年销售费用3,939.92万元,同比增加39.82%[3] - 2023年管理费用3,358.17万元,同比增加12.22%[3] - 2023年研发费用3,287.61万元,同比增加38.99%[3] - 2023年财务费用 -902.95万元,同比增加33.83%[3] - 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47.89万元,同比增加1,991.51%[3] - 2023年实现投资收益1,986.87万元,同比减少17.76%[3] - 2023年营业利润419.80万元,同比增加12.79%[4] - 2023年利润总额407.87万元,同比增加21.14%[4]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40万元,同比增加3.05%[4] 技术研发 - 2023年获国内授权专利31项,含发明专利4项等[6] - 2023年参与多项标准修订起草,部分正式发布[6][7] 投资与并购 - 广州智造基金累计收回2.17亿元;同创致淳收回129.01万元[7] - 2023年受让上航检测100万股股权,持股1.846%[9] 会议情况 -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41.04%,2023年5月16日召开[15] - 2023年董事会召开4次会议,无董事反对或弃权[11]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审议报告及议案[15][16] 未来展望 - 2024年围绕电动工具核心要素发展,加大品牌投入[18]
锐奇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13:4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应于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5] - 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