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锐奇股份(300126)
icon
搜索文档
锐奇股份(300126)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17 11:05
财务审计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锐奇股份2024年度财报,2025年4月17日出具《审计报告》[2] 资金汇总表 - 公司编制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 - 汇总表单位为万元[6] - 汇总表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其它关联资金往来信息[7] 复核情况 - 会计师事务所复核汇总表与已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未发现重大不一致[3]
锐奇股份(300126)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17 11:05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3621 号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奇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出具了众会字(2025)第 03581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锐奇股份 2024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锐奇股份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审核,并就锐奇股份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
锐奇股份(300126) - 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5-04-17 11:05
财务报告内控 - 审计认为锐奇股份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1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11] - 明确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营收、利润总额)[13] 非财务报告内控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上为重大缺陷[16] 内部控制体系 - 公司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涵盖多项规章制度[19] - 按相互制衡原则设置部门,明确职责权限[20] - 设有内部审计部门,监督并督促整改问题[21] - 以公开招聘为主,实行劳动合同制,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2] - 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25] - 交易授权分一般和特别授权,按程序审批[27] -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通过ERP系统建立内部审批程序[28] - 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控制关键环节并计提减值准备[30] - 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法履行义务[32] - 依据《子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全面监督管理[33] - 设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37] 内控评价 - 通过梳理业务流程等完善内控体系,评价含风险评估等方面[38] - 形成《审计意见汇总表》,内审部跟踪整改并测试结果[40] - 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重大及重要内控缺陷[41]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1]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42]
锐奇股份(30012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晓屏,已离任)
2025-04-17 11:04
公司治理 - 2024年独立董事任职期为1月1日至5月21日[2] - 应参加董事会2次,现场出席1次,通讯参加1次[4] - 2024年4月8日参加多个委员会及专门会议[7] 经营情况 - 2024年度无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15] -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6] -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17] 审计与财务 - 2024年度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众华[19][20] - 2024年度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形[21] - 2024年度未因非准则变更作会计政策等变更[22] 人事与薪酬 - 2024年度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无高管聘任解聘[23][24] - 2024年度按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程序合规[25] - 2024年度未发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6]
锐奇股份(30012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17 11:04
舆情制度 - 公司为加强舆情应对能力制定制度[2]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等任副组长[3] 舆情处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4]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5] - 一般舆情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召集会议决策[6][7] 信息保密 - 公司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0] - 关联人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0]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
锐奇股份(30012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捷)
2025-04-17 11:04
公司治理 - 2024年5月21日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23] - 2024年任职期为5月21日至12月31日[2] - 应参加董事会5次,现场3次、通讯2次,出席股东会1次[4] 经营情况 - 2024年度无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15] - 2024年度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6] - 2024年度未被收购[17] 人事财务 - 2024年度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9] - 2024年度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20] - 2024年度无准则外会计政策变更等[21] 公司决策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议案[25]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26]
锐奇股份(30012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4-17 11:04
重大投资与现金支出 - 未来12个月内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为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6]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6] 现金分红说明与披露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需作说明[7] - 特定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占总资产50%以上,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8] - 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当期末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相关内容[8]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积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 - 公积金转增后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 高送转与利润分配流程 - 报告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9]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派发[12] 政策调整与预案审议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 -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回报规划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4]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未提预案与沟通监督 -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现金分配预案需说明原因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6]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应与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7]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权益有权发表意见[19] -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等方案及执行情况[19]
锐奇股份(30012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蔚松,已离任)
2025-04-17 11:04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王蔚松)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作用。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期满离任,在 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王蔚松: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居留权,博士学历,同济大学工 学学士、工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自 1982 年起一直在上海财经大学工作,曾任上海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06 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
锐奇股份(300126)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17 11: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9月9日获批发行210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30395.76万元,股本30395.76万股,每股面值1元[7][11] - 公司发起人认购6000万股,包括吴明厅3000万股等[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3]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三)(五)(六)项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5] - 六种情形下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四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19]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21][12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18]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内控和财务信息检查监督[13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34]
锐奇股份(30012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春良)
2025-04-17 11:04
公司治理 - 2024年5月21日公司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2] - 独立董事王春良2024年任职期为5月21日至12月31日[2] - 王春良应参加董事会5次,现场出席5次,出席股东会1次[4] 审计与审议 - 2024年8月12日审计委审议半年内审和财务报告[7] - 2024年10月18日审计委审议三季度内审和财务报告[7] - 2024年5月21日提名委审议聘任高管议案[7] 其他情况 - 2024年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14] - 2024年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8] - 2024年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20] - 2024年严格执行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23] - 2024年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议案[24] - 2024年独立董事勤勉尽职参与决策[25]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建言献策[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