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3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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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 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利润分配原则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未来1 ...
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6 10:5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 ...
锐奇股份(3001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6 10:5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广大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下列股东之一: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 例虽然低于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的人。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接受深圳证券 交易所监管。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 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 ...
锐奇股份(3001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0:5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 ...
锐奇股份(30012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临 时报告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 对公 司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 方式。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依据的外部单位要求报送 的,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前款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 作 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六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 相 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
锐奇股份(30012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加强对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 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等各项 管理规定,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 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会行使股东权利、委派或选举董事(或执行董事),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 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董事或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公 司派出 ...
锐奇股份(3001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10:5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证 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 公司)都应适用本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证券交易 ...
锐奇股份(30012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6 10:5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使用募 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 行。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纵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实 ...
锐奇股份(300126) -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2025-08-26 10:5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 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 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 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拟进行重大投资,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级审批决策 制度。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第 1 页 共 9 页 (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合同的事项; (二)将公司承包的项目向外分包的事项; (三)公司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的事项; (四)执行其他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制定的经营计划的事项。 (十三)其他投资事项。 第六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重大经营 ...
锐奇股份:上半年净亏损0.14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6 10:48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39亿元 同比增长7.74% [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0.14亿元 同比下降185.96% [1] - 扣非净利润亏损0.16亿元 同比下降25.50% [1]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