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3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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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飞生物(3001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9 12:4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及时增补[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临时会议提前12小时通知[12]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必要时视频召开[14]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4]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可跟踪业绩情况[17] - 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1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19][20]
智飞生物(30012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9 12:43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运作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前暂停职权[6] - 下设战略和ESG工作小组,战略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6] - 每年按需开会,原则上提前三日供资料,临时会提前不少于12小时通知[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 工作内容 - 定期审阅和评议ESG小组资料,按需开会检阅目标完成情况和成果,确认下一阶段计划与目标[1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16][18]
智飞生物(300122)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29 12:43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设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4][5] 会议相关 - 总裁定期办公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经营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10] - 总裁办公会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裁审定,会前至少二日通知,参会人员会前至少一日回复[10] 业务审批 - 日常业务公函经总裁等审核报董事长签发,日常经营性合同由总裁或授权副总裁签署,资本运作合同经审核报董事长签署[15] -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预算内费用由总裁审批,分(子)公司由负责人审批[15] 人员聘任 - 公司员工聘任由人力资源部提意见,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或授权负责人审批签发[17] - 部门副职任命经部门负责人提名、人力资源部和分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签发[18] - 部门正职任命经分管副总裁提名、总裁会议讨论后报总裁审批签发[18] 交易决策 - 未达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由总裁决定,规定应审议事项提交相应机构[18] 报告机制 - 总裁定期向董事会或按审计委员会要求书面报告公司经营、合同、资金等情况[20] - 公司重大事项总裁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21]
智飞生物(3001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9 12:4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人数暂停职权[6] - 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临时会议提前12小时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提提名或任免建议[8] 人员选任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2] 其他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4]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主持工作[4]
智飞生物(3001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3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 规")和《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
智飞生物(3001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3
人员变动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工作交接与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一年内有效[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1] 竞业限制与复核 -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遵守《竞业限制协议》[13]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18]
智飞生物(300122) -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9 12:43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 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的资金。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重庆智飞 ...
智飞生物(3001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9 12:4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 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下 简称"法律法规")和《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 ...
智飞生物(3001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3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和《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将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依法 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并按 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 ...
智飞生物(3001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2:43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重庆智飞生 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科 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