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300055)

搜索文档
万邦达(30005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3 11:56
公司业绩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21亿元,同比增长3.82%,净利润为-1.91亿元,同比下降343.74%[3] - 公司2023年新材料业务总体呈现出增收不增利的态势,危固废板块水泥窑协同处置竞争压力较大[4]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821,496,079.31元,较上年增长3.82%[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209,954.55元,较上年下降343.74%[13]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661,259.25元,较上年下降104.63%[13]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7,205,397,263.82元,较上年末下降5.11%[13]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132,467,544.13元,较上年末增长3.04%[13]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分别为754,915,822.24元、804,883,710.55元、707,015,831.71元、554,680,714.81元[14]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23,342.38元、3,485,673.33元、-209,294,019.68元、156,323,744.72元[14]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合计金额为33,393,864.41元[16] - 公司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15] -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18]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21亿元,同比增长3.82%,石油化工新材料业务占86.91%[39] - 公司实现净利润-1.86亿元,同比下降275.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亿元,同比下降343.74%[39]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2,821,496,079.31元,同比增长3.82%[43] - 石油化工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6.91%,同比增长5.25%[43] - 华南地区销售占比最高,达到86.91%,同比增长5.25%[4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石油化工业务收入为2,452,104,148元[48] - 公司销售量增长15.54%,生产量增长12.95%[53] 公司战略规划 - 公司将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化工新材料和环保业务的双轮驱动模式,推动公司实现跨越式转型蝶变[5] - 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包括坚持化工新材料和环保业务的双轮驱动模式,推动跨越式转型蝶变[93] - 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包括在化工新材料业务和危固废业务领域持续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率[94] - 公司2024年将继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解决生产技术“瓶颈”和制约生产效益的主要工艺、技术问题[96] - 公司将持续围绕机制流程的优化不断推动管理体系升级,着力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实施经营全过程的内审监察[97] 公司研发项目 - 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包括高浓有机废水处理工艺研究及应用示范、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开发及中试示范项目等[60] - 公司主要研发项目还包括电子束辐照技术处理废水中试装置研发、高效率盐湖锂提取工艺开发及中试示范等[61] - 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涉及电子束辐照技术处理废水中试装置研发、电子束联合工艺废水处理方案开发等[62] -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提到,研发人员数量为108人,占比8.27%,较上年增长5.88%[71] - 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59,268,776.74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10%,较上年下降1.56%[71] 公司环保措施 - 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2] - 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等是公司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的一部分[2] - 吉林固废项目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157] - 黑龙江京盛华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均为5年[158] - 惠州伊斯科已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159] -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160] -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包括镉、汞、铅等重金属含量[162] - 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废气排放方面,颗粒物排放标准为0.167mg/m³,SO2排放标准为0.5016t,NOx排放标准为2.21745t[166] - 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废气排放方面,二氧化硫排
万邦达: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3 11:5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885.83万元[1] - 计提减值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22,885.83万元[6] - 计提减值减少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22,885.83万元[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拟转让锦泰钾肥10.977%股权,已完成5.4885%交易[5] 其他 - 宁夏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建筑面积12,362.50m²[5]
万邦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3 11:56
股本变动 - 2010年首次发行2200万股,2月26日深交所上市[2][3] - 2010年末转增后股本为22880.00万股[3] - 2014年发行后股本为245061605股[3] - 2014年末转增后股本为735184815股[3] - 2015年发行后股本为865184815股[3] - 2021年回购注销后股本为803095760股[3] - 2021年发行后股本为836749606股[3] 公司章程 - 202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 - 七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担保议案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5]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6] - 不现金分红时董事会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意见后披露[6]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7]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允许其陈述意见[7] - 不同版本章程歧义以最新核准中文版为准[7] - 提请授权办理变更登记,修订以工商核准为准[7]
万邦达: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潇潇)
2024-04-23 11:56
2023年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参加10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且投赞成票[4] - 参与审计、提名等委员会工作,提建设性意见[6] - 多次现场考察公司,与人员密切联系[8] - 多次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12] -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5] - 注重学习法规政策并参加培训[18] 2024年展望 - 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18]
万邦达: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1:5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82,149.61万元,较上年增加3.82%[6] -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763.0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122.83万元,两项合计减少当期利润总额22,885.83万元[7]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72.05亿元,较上期期末下降5.11%;负债合计17.32亿元,较上期期末下降25.24%;股东权益合计54.74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3.73%[16][18] - 2023年净利润为 - 1.86亿元,上期为1.06亿元,由盈转亏[1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066.13万元,上期为8.78亿元[20]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25.44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8.47%;非流动资产合计46.62亿元,较上期期末下降11.16%[16]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4.56亿元,较上期期末下降23.63%;非流动负债合计2.75亿元,较上期期末下降32.78%[18]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6.42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11.18%;固定资产为27.03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15.25%;短期借款为1.00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33.37%[16][18]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 0.2293元,上期为0.0977元[19]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 1.91亿元,上期为7844.80万元[19] - 2023年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46.29万元,上期为 - 25.94万元[19] 会计政策与处理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确定收入确认和减值损失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6][7]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44] - 公司对多种金融资产和负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88] - 存货发出按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104][105] 公司结构 -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4户,较上期减少1户[36] 收入确认 -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托管运营、危固废处理、建造合同和金融投资业务[173] - 销售商品业务在产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并核对无误时确认收入[175] - 托管运营业务以经客户确认的处理量和协议单价按期确认收入[175] - 危固废处理业务以危固废物的实际处理量和协议单价确认收入[175] - 建造合同业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收入[175] - 金融投资业务根据委托贷款持有期间确认收入[175]
万邦达: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3 11: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获批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36,749,606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836,749,606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5][17]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王飘扬持股2722.5万股,比例41.25%[13] - 发起人胡安君持股1188万股,比例18%[13] - 发起人王婷婷持股792万股,比例12%[13] 股份管理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收购,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5][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8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9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3] - 法定代表人王飘扬,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120]
万邦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11:5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3,653,846股,发行价10.37元/股,募资348,990,383.02元,净额341,962,081.13元[11]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316,705,621.18元,本年度用募资14,073,103.00元[12]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资余额26,553,386.98元(含利息收入)[12] 资金监管与存放 - 2023年2月14日与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及东吴证券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3] - 上海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支行账户初存341,962,081.1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余额26,553,386.98元,活期[16] 募投项目情况 - 吉林化工园区项目(一期)投资进度92.61%,本年度效益 - 10,233,535.39元,未达预计[23] - 募投项目建设期2021 - 2023年,受外部环境影响进度延后[23] - “丙烯腈含氰废水预处理装置”2023年10月试运营,处置价格下调[23] - “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装置”2023年暂未实际运行[23] 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用募资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0,263.25万元[24] - 公司用募资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202.83万元[24] - 超募资金无[24] - 未使用募资存专用账户,用于承诺募投项目[24]
万邦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1: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0]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对年报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22]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8] 沟通与协助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20]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3]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并通报运营情况[23] 会议相关 - 提前提供会议资料,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4] 履职保障 - 相关人员配合,履职受阻可报告[24][25] - 涉及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津贴与制度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定、股东大会审并年报披露[25]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万邦达: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11:56
业绩数据 - 2023年公司归属于股东净利润为-191,209,954.5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6,069,435.40元[1] - 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2,685,412.33元[1] 股本与分红 - 公司总股本为836,749,606股[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5元(含税),现金分红12,551,244.09元(含税)[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
万邦达: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23 11:56
董事会调整 - 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 宁长宇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苏国建当选审计委员会委员[1] - 调整后委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1]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李琪、李潇潇、苏国建组成,李琪任主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