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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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02 10:44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2日14时30分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现场会议地点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公司综合楼会议室[3] 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136人,代表股份124,945,310股,占比25.1277%[6] - 审议通过终止激励计划等议案,总表决同意123,611,109股,占比98.9322%[7] -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2,006,301股,占比60.0599%[9]
吉峰科技: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2024-09-02 10:44
贷款事项 - 2024年9月2日同意子公司吉峰农机(成都)申请1年期不超1000万流动资金贷款[1] 担保情况 - 公司实控人汪辉武、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 - 公司及汪辉武、四川五月花、吉峰农机(成都)提供反担保[1] 其他安排 - 综合授信及担保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子公司人员办理手续[2]
吉峰科技: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暨2024年年度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
2024-09-02 10:43
担保额度 - 2024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预计为7.9亿元[2] - 客户担保额度调整后为4.9892亿元,较之前减少1000万元[6] - 调整后为资产负债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1.9608亿元,<70%的不超9200万元[7] 子公司情况 - 子公司吉峰农机(成都)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3] - 吉峰农机(成都)本次担保后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5] - 吉峰农机(成都)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11] 被担保人数据 - 2024年6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2596.813767万元,负债总额为1824.630844万元[10] - 2024年1 - 6月被担保人营业收入为2343.899050万元,利润总额为214.447685万元[10] 担保余额与逾期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491.25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6.34%[13] - 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157.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29%[13]
吉峰科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02 10:43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8 月 17 日刊登于巨 ...
关于对黄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8-20 11:08
【打印】 【关闭窗口】 上述期间内买卖吉峰科技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为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公司 上缴收益,本人及亲属应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 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行为。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四川证监局 2024年8月13日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026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4114532000 名 称 关于对黄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52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黄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黄蕾: 经查,你自2024年5月6日至今担任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吉峰科技或公司)的董事。你的父亲黄某于2024年5月7日—2 ...
关于对吉峰科技的监管函
2024-08-19 11:23
人员任职 - 黄蕾自2024年5月6日至今担任吉峰科技董事[1] 股票交易 - 黄蕾父亲2024年5月7日至6月12日买卖吉峰科技股票[1] - 累计买入158,500股,金额64.88万元[1] - 累计卖出158,500股,金额65.12万元[1] 违规处理 - 构成短线交易,收益上缴公司[1] - 黄蕾未督促合规交易,违反规定[1] 监管提醒 - 深交所要求黄蕾吸取教训[3] - 提醒公司董监高合规交易并信披[3]
吉峰科技: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8-19 10:28
监管事件 - 公司董事长黄蕾2024年8月19日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2] 短线交易 - 黄蕾父亲2024年5 - 6月买卖吉峰科技股票158,500股,盈利2,389元已上缴公司[2][4] 后续措施 - 公司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4]
吉峰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6 10:1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1] -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 议案情况 -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7票同意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9票同意通过[7]
吉峰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6 10:1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1] - 终止及注销等事项符合规定,不影响团队稳定和日常经营[1] - 本议案投票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吉峰科技: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6 10:11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6月5 - 29日完成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与公示[7][8] - 2023年11月13日审议通过向暂缓授予对象授股议案[11][13] - 2024年6月14日确定预留授予日并授股[12][13] - 2024年8月16日拟终止2023年激励计划[14] 激励计划数据 - 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149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5.02元/份[12][13] - 注销356名激励对象5695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18] - 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300万股限售股,回购价2.51元/股,资金753万[19] 后续事项 - 终止暨注销及回购注销需股东大会审议[16][22] - 需履行信息披露等多项事项[22] 终止原因 - 因股价波动,继续实施难达预期效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