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0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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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10-30 12:3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为安徽鑫铂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铂股份")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鑫铂股份追认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的 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 下,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 (一)追认已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由于公司涉及外销业务,导致公司收到的外销货款多为美元外币。为有效减 少外汇市场风险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冲击,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外币 资 ...
鑫铂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12:34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1]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3] 资金运用 - 公司拟用不超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6] 外汇业务 - 监事会同意追认2023年及2024年1 - 9月美元外汇结汇远期交易业务[7][8] - 后续拟用不超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7][8] - 监事会审议通过《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11][12] 融资与回购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融资额度合计不超13亿元[13][14] -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回购部分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14][15]
鑫铂股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0-30 12:3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 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 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事 项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授权:公司拟使用 8,00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与具有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跟 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8,00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董事会 同意授权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 务部门为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 掉期、外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 率期权)等,或上述业务的组合。 3、交易期限: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批准之 ...
鑫铂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2024-10-30 12:31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6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 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 东提出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签署了 《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 借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借款期限为 1 年。 相关风险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拟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万元至12,000万元。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2.05元/股(含)。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
鑫铂股份(003038)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2:31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0.18亿元,同比增长6.60%[3] - 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亿元,同比下降35.65%[3] - 公司2024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8亿元,同比增长12.22%[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98.6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79%[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0.7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82%[3] - 公司营业收入为61.86亿元,同比增长31.23%,主要受益于新能源光伏行业快速发展及公司产能释放[10] - 公司营业成本为57.25亿元,同比增长39.10%,与收入增长相匹配[10] - 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为65.22亿元,同比增长46.60%,与收入增长相匹配[11] - 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为65.95亿元,同比增长41.27%,与采购规模扩大相匹配[11] -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22.48亿元,较期初增加[21] -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4.93亿元,较期初增加[21] - 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为9.79亿元,较期初增加[21] - 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52.51亿元,较期初增加[24] -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为61.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 - 公司本期营业成本为57.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 - 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为-1,700.91万元[27] - 公司本期净利润为65,203,666.07元[27]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8767.42万元[2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3605.21万元[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72.89亿元[3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7.22亿元[3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43.90亿元[31]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24年1-9月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为1.37百万元[5] - 公司2024年1-9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674.33万元[5] - 公司2024年1-9月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158.90万元[5] - 公司营业外收入为3,207万元,同比增长79.34%,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10]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4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912.24万元,主要为新增结构性存款[8] - 公司2024年9月30日预付款项为12,077.80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16.49%,主要为预付材料款增加[8]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8,69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为0[12] - 前10名股东中,唐开健持股比例为32.11%,持有股份数量为78,991,766股[12]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唐开健持有19,747,942股[13] - 南京天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8,883,16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3] - 单小飞持有7,521,489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3] 股权激励及回购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15] - 公司已于2024年9月2日完成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3,261,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7] - 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49,278,485股减少至246,017,385股[17] - 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18] - 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公告[19] - 公司已完成2,321,6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
鑫铂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0-30 12: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为安徽鑫铂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铂股份")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国元证券就鑫铂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18,624 股,发行价格 27.92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 879,999,982.0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742,440.69 元(不含增值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69,257,541 ...
鑫铂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12:3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0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3 日通知的时限要求,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樊祥勇、赵明健、赵婷婷、常伟董事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
鑫铂股份: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30 12:3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 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8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融资额度的公告
2024-10-30 12:31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增加融资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铝业")、安徽鑫 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鑫铂光伏")、安徽鑫铂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铝材")、安徽鑫铂新 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新能源")、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鑫铂环保")、ALUMDUNIA SDN. BHD.(曾用名:鑫铂新材料 (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及任务,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 要,保证充足的资金来源,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拟向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 ...
鑫铂股份: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2024-10-30 12:3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汇率波动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条 外汇套期保值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约定将来办理购 汇、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约到期日,公司按照外汇套期保 值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结售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 期结售汇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