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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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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6-09 08:15
制度适用与信息报送 - 制度适用人员包括持股 5%以上的股东等[4] - 公司应及时报送公告和备查文件至深交所[6] 披露期限与文件编制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 2 个月[10]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并披露重要信息[1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 2 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6] 文件签署与审核 - 董事和高管应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签署确认意见[14] - 上市公告书应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后公告[14] - 定期报告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5] 审计与业绩预告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1]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应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应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应及时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应及时披露[3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 30 万元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5%应及时披露并评估审计及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涉案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应及时披露[33] - 重大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1 亿元需及时披露[43] 信息披露流程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披露[47] - 信息披露文件经审定或审批后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48] 相关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5] - 董事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7]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并及时回复[51]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61]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62]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多形式信息沟通制度,坚持公平信息披露原则[52]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56]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 10 年[5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62] - 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生效后实施[66]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09 08:1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4] - 董事和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12]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 - 现任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8] 股份锁定规则 - 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转让数量调整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2]
泰坦股份(003036)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6-09 08:15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与管理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等[2]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实施和完善[2] -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制度建立和执行[3]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和自我评价现场审计[3] 内部控制主要内容 - 包括环境、风险评估、活动等方面[3] 组织架构与机制 - 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职责分工和架构[5] - 建立逐级授权、检查和问责机制[6] 制度建设 - 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等规章制度并实施绩效考评[6] -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控制系统[14] -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管理[21] - 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22] 会议与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计划和报告[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进度[19]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0] 披露与决议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2] - 董事会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时公司需专项说明[23] -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4] - 公司根据变化和缺陷调整修正制度[26]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08:1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人选[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需提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9] - 2/3(含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对议案集中审议、依次表决,逐项进行表决[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1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少于10年[15] - 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管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19] - 议事规则依相关法规执行,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3]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泰坦股份(00303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6-09 08:15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加强管理[2]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董事会备案[6]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人员并考核[8] 财务与投资 - 子公司遵循财务规定和统一政策[10] -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13] - 投资项目经审核方可实施[15] 信息与审计 - 子公司按要求提供信息并报告事项[18]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0] 人员考核 - 子公司制订考核与薪酬制度[22] - 人员履职不当担责[23]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起执行[2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5]
泰坦股份(00303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6-09 08:15
舆情管理策略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和上报[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5]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部署[6][7] 其他规定 - 舆情信息采集涵盖各类互联网载体[7]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
泰坦股份(003036)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9 08: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核准发行5400万股普通股,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21604.1091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107357300.41股,每股1元[11] 股权结构 - 新昌泰坦纺织机械总厂职工集体资金管理协会持股104771600.41股,占比97.59%[11] - 新昌县二轻资产经营公司持股2085700股,占比1.94%[11] - 新昌县轻工机械厂持股300000股,占比0.28%[11] - 赵略、梁行先各持股100000股,占比均为0.09%[11] 股份发行与转让限制 - 董事会可决定3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5]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26]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担责[28]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3]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交易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关注或提交股东会审议[7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公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可中期现金分红[111]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0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2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1]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08:1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批[6] - 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由董事会决定[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5] - 公司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作决议时,须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且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3]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经董事会会议讨论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不少于会议召开前5天,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联名、过半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8]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一次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19] 通知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事项,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0] 确认回复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3日、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2日未收到董事确认回复,董事会秘书应主动联络[21]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10%,使用节余资金需经股东会审议;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13] 议案提交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可提临时董事会议案[23] - 其他向董事会提的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28]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或电子通信方式表决[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9] - 董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可签字时书面说明,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29] 决议执行与责任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0]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30]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32]
泰坦股份(00303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09 08:15
人员聘任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4] - 不得在特定企业担任除董监外职务[4] 任期与离职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4] - 总经理提前2个月辞职,董事会1个月内批复[5] - 其他高管辞职需总经理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5] - 总经理离任需离职审计[5] 代职与职责 - 代职超30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决定人选[8] - 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1] - 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12] 管理与会议 - 总经理按董事会决定制定规章管理公司[16]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讨论重大事项[18] - 提前一日通知参会,紧急情况除外[19] - 决定涉职工利益问题应先听取意见[19] - 三种情形总经理2天内召集临时会议[22][23] 报告与薪酬 - 公司重大事故等情形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2][23]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报送资产负债表等[22] - 高管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5]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7]
泰坦股份(00303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6-09 08:15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事项审议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会议讨论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应经会议过半数同意[4] 会议相关要求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4]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5] - 公司应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支持[5] 保密与报告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6]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参会情况的述职报告[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