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

搜索文档
吉大正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大正元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2-22 10:5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招商证券")作为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吉大正元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31 号"《关于核准长春吉 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20]1256 号"《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票上市的通知》,吉大正元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1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 ...
吉大正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3-12-22 10:5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春吉大 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30 号)的核准,同意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 元""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 承销商")作为吉大正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 ...
吉大正元:关于公司部分首发前股东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2023-12-22 10:56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5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首发前股东承诺未来 6 个月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 | | --- | --- | --- | --- | | 1 | 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 | 20,937,500 | 11.3497% | | 2 | 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5.4208% | | 3 | 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 8,000,000 | 4.3366% | | 4 | 北京中软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000,000 | 3.7945% | | | 合计 | 45,937,500 | 24.9016% |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表中股东所持股份尚在限售期,将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解除限 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 096)。 二、承诺函具体内容 本次承诺主体自愿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 容: "本公司作为 ...
吉大正元: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3-12-22 10:5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全体董事签名: | 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 --- | | 于逢良 | | 赵宇雍 | 王连彬 | | 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 田景成 | | 张全伟 | 何小朝 | | 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 | 常 | 琦 | 阮金阳 | 谢永涛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3 年 12 月 20 日 2 长 ...
吉大正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2-22 10:56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7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 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2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现金管理事宜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
吉大正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2 10:52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4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 限为 36 个月;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周二);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7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8,597,5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31.7642%。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31 号"《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 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0]1256 号"《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 知》,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 ...
吉大正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0:5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20-17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20-17号 致: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 据此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吉大正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2 10:52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总结及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 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1 — ...
吉大正元: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2-12 09:33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3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质押股东为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937,500 股,占比 11.3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海涛控制的公司股东),质押股份数量为 12,00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7.31%;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18,000,000 股,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8.3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 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维实业")的《股东股份质押告知函》,获悉 博维实业进行了部分股份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质押数量:12,000,000 股 ...
吉大正元: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3-11-17 10:14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 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表所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获得的政府补助 4,814,703.33 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自 2023 年 4 月 23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4,814,703.33 元, 补助类型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 14.31%,具体情况如下: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 | 获得补助 的原因或 | 收到补助 | 收到补助的 | 补助 | 计入 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