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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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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 -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5-06-04 12:01
股东情况 - 国投高科持有公司1,076,000股,占比0.57%[3][5]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5,219,800股,总股本193,620,227股[3] 减持计划 - 国投高科计划3个月内减持不超1,076,000股[3][6] - 减持因自身资金需求,来源为首发前股份[6]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价,有完成不确定性[6][9] 影响说明 - 减持与承诺一致,不影响控制权和经营[7][10]
吉大正元:股东国投高科拟减持不超0.57%公司股份
快讯· 2025-06-04 11:50
股东减持计划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吉大正元0.57%股份 [1] - 计划在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7.6万股 [1] -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0.57% [1]
吉大正元: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2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董事长于逢良主持会议,表决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1] 公司章程修订 - 系统性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重点完善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职能,删除监事会专章,组织架构同步调整 [1][2] -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2] - 修订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生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2][3] 内部治理制度调整 - 修订并新增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包括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制度》 [4][5] - 调整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12项子议案,均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7]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 董事长于逢良提出增加15项临时提案,涵盖公司章程修订及内部治理制度子议案 [7][8] - 新增提案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修订内容 [7] 表决结果与后续程序 - 所有议案均以8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通过,显示董事会高度一致 [2][3][5][7] - 修订事项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工商变更登记由经营管理层后续办理 [2][3]
吉大正元: 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26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 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于逢良提交的临时提案函,提议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三项子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十二项子议案 [3] - 临时提案涉及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内部治理制度修订 [2][3] - 董事会审查后认为提案符合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届次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4] -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出席 [5][6] - 会议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4]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包括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监事薪酬方案等 [7] - 部分议案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包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的议案 [7] - 议案1至3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议案4至14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 [7] 会议登记及投票 - 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传真登记、邮件登记等,需提供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材料 [8]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6日17:00前 [9]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9][11] 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需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临时提案 [9]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第十六次、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等 [10]
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董事会权限 - 有权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6] - 有权批准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事项[7] - 有权批准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事项[7] - 有权批准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事项[7] - 有权批准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事项[7] - 有权批准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事项[7] - 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8] 贷款与股东会审议 - 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后发生的贷款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董事会秘书与代表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16]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6]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除董事长认为必要外,应提交书面提议[2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部门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2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2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9]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30]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3]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34]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4]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3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7] - 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38] - 董事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应回避表决,回避时有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39] - 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人数不足3人不得表决相关提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对担保、财务资助事项作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超权限须报股东会批准[4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41]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1]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43][4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44] - 董事在决议签字并担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表决且无异议董事负赔偿责任[45]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5]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46] 决议实施 - 董事长跟踪检查决议实施,发现问题可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纠正,不采纳可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48]
吉大正元(0030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投资事项标准 - 董事会决定投资事项标准含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且有绝对金额要求[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标准含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指标且有绝对金额要求[6] - 连续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对其他企业投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职责分离 - 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4] - 证券购入与出售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4] - 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5] - 参与投资交易活动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盘点工作[5] - 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人员应同支付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金融机构代理支付[5] 项目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10] - 董事会办公室对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11]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15] 监督与处置 - 公司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15] - 出现投资项目经营期限届满等情况公司应提前收回对外投资[16][17] - 出现投资项目有悖公司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7] - 投资转让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17]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17] - 财务部门负责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17] 责任与制度 - 相关人员隐瞒或捏造事实等致公司对外投资亏损应承担赔偿责任[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1]
吉大正元(003029) - 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财务资助与资金占用 -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管、实控人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2] - 需明确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3] - 公司应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10] 担保审议规则 - 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累计超总资产30%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资金审批、支付要执行规定并明确结算期限[15] - 财务支付关联交易需审查支付依据[15] - 财务要核算、统计关联方资金往来并建档案[15]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将被处分或解聘[17] - 董事、高管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17] - 公司及子公司违规处分责任人[1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吉大正元(0030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8] 改聘规定 - 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判断改聘理由并发表意见[11] - 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1] - 拟改聘需公告详细披露解聘原因[11] 其他规定 - 文件保存至少10年[9]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并涵盖结果[14] - 不能胜任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聘用[15] - 处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5] - 制度按法律和章程执行、修订[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 - 时间为2025年5月[18]
吉大正元(0030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高的股东[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同时任职[3] - 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五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等条件[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与工作时间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应占1/2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召集人应于专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24]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21] - 专门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确保与其他人员信息畅通,使其履职获足够资源和专业意见[28] -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经费,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2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9]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0] 独立董事离职与责任 - 离职后对公司和股东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32] - 任职未届满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3]
吉大正元(0030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9 09:0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各1名,副总经理若干[7]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1/2[7] - 公司董事可兼任高级管理人员[7] 任期与考核 - 高管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7] - 高管应具中级以上职称、五年以上管理或经营经验[4] - 高管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仍有效[4] - 对高管实行与业绩挂钩的考核奖惩办法[20]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可按需不定期召开[15] - 特定情形下总经理5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6] 监督与责任 - 解聘或辞职前对总经理进行离任审计[11] - 公司报告年度计划、合同、盈亏等情况[19] - 董事会可质询经营状况、追究高管责任[19][20] 制度相关 - 细则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修改时董事会修订[22][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