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0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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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774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5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88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
奥士康: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奥士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第一章 总则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 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具体职责按《内部审计制度》 执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各委员在会计专业人士独立 ...
奥士康: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 控制制度应当经 ...
奥士康: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3:42
审计机构 - 2023年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3]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270人,注会1471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1141人[2] 审计工作 - 2024年1月确定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5] - 4月沟通审计进展、关键事项进度及初步结果并提建议[5] - 4月听取2023年财报审计结果汇报,审议年报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5]
奥士康: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27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2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277 号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
奥士康: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42
会议情况 - 2023年多次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多项议案[2] 2023年评价 - 公司规范运作,无违规经营情形[4] - 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5] - 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6] - 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无损公司和股东利益[7] 2024年展望 - 监事会将履行职责并参加培训提升能力[10]
奥士康: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4 13:42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 | | --- | --- | ---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是 | |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是 | | 4 | ...
奥士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
奥士康: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担保事项前,董事应当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经营 和资信情况,认真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还债能力、行业前景和 信用情况等。董事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 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 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七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 方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 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披 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 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 第一条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