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0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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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 - 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2025-03-27 12:51
薪酬方案 - 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适用全体任期内董监[1][2] - 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至新方案通过失效[3] - 非独董无津贴,独董12万年薪(含税)[4] - 津贴按年发,离任按实际任期算[5] - 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发布方案[6]
中新赛克(002912)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3-27 12:5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美元、欧元等货币[2] - 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2] 业务额度及期限 - 交易总额不超等值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3] -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5] 资金与交易对手 -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合法筹集资金,不涉募集资金[6] - 交易对手为有资质的金融机构[7] 决策与审议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并签署文件,期限12个月[8] - 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不构成关联交易[10] 风险与制度 - 业务存在汇率波动等风险[13] - 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业务具有可行性[12]
中新赛克(002912)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3-27 12:51
会计政策变更 - 2025年3月27日会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 - 依据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文件变更,前后执行规定有调整[3][6][7] - 2024年调整保证类质保费用列示并追溯调整2023年数据[8] 各方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同意变更,认为合理合规无损害[9][10][12] 影响说明 - 本次变更对2024年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3][8]
中新赛克(002912) -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公告
2025-03-27 12:51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10月14日届满,决定延期换届[1]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明意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 - 第四届董事会由职工代表董事与8名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1] 董事信息 - 王明意1973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4] - 王明意曾任职中兴通讯,2011年加入南京中新赛克[4] - 王明意间接持有公司662,404股股份[5]
中新赛克(0029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乐宏伟)
2025-03-27 12:51
独立董事提名 - 乐宏伟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6]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有相关限制[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10]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10]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职[12]
中新赛克(0029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3-27 12:51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 候选人提名 - 提名王新东等5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肖幼美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资格认定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1]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2] 审议安排 - 同意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 - 同意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
中新赛克(002912) -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2025-03-27 12:51
现金管理额度 - 2024年8月28日同意用不超8亿闲置资金现金管理[1] - 2025年3月27日拟增至不超10亿[2] 投资相关 - 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短期产品等[6] - 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定存不超三年[6] 决策授权 - 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决策并签署文件[8] 审批情况 - 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增加额度及授权事项[13][14]
中新赛克(0029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幼美)
2025-03-27 12:50
独立董事提名 - 肖幼美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或有相关职称及工作经验[6] - 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持股和任职方面有相关限制[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10]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且在该公司不超六年[10][11]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2] - 履职遵守规定,确保时间精力并作独立判断[12]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2]
中新赛克(0029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3-27 12:50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3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时通知披露候选人资料[1] - 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及报酬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2]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决议[2] - 董事会应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代会选举[2]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3] - 职工代表董事辞职致无职工代表时,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3] - 董事会在董事辞职两日内披露情况[3] - 除上述修订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3]
中新赛克(00291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27 12:50
内部控制情况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99.63%[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的100%[7] 组织架构 - 公司组织架构由股东大会等组成,权责明确[8]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履职[9] 公司政策与体系 - 公司实施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12] -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责任[13] - 公司根据ISO9001要求完善质量管理体系[14] 制度建设 - 公司有完善内部控制架构和制度,能有效执行[16] - 公司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涵盖经营各方面[17] 关联交易与持股 - 公司与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金额为12,635,849.06元[25] - 公司对多家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4]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错报≥合并报表经审计资产总额1%等[34]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有相应资产负债和损益错报范围[3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38] 缺陷认定情形 - 公司董监高舞弊等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5] - 未依公认会计准则等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36] - 严重违犯法规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9]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