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0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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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28 12:38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名下股份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7] - 董监高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7] - 涉嫌违法犯罪相关期间及处罚判决后未满6个月股份不得转让[7] - 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股份不得转让[8]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8] 减持规则 - 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计划[11]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12] 管理职责 - 董事长是董监高股份及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15] - 董秘负责具体工作及管理相关数据信息[15][1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6] - 董秘办理网上申报和检查披露情况[17]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并公告[18]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违规处理 - 违反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 违反规定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4]
铭普光磁: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28 12:38
独立董事职责 - 确保公司年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5][6] - 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沟通安排 - 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及重大事项并安排考察[4] - 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4] - 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内容[4]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4] 异议处理 - 独立董事对年报有异议,超半数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5] 保密与交易限制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6] - 特定时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协调机制 -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6]
铭普光磁: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8 12:38
证券投资审批 - 额度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5] - 额度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含)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5] - 未达上述标准,由董事长审批[5] 额度计算与期限 - 连续12个月内按发生额总额累积计算适用审批规定[5]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6] 亏损披露 - 已交易衍生品等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应及时披露[10] 资金与业务限制 - 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资金用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3] - 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或原材料,原则上不投机[3] 交易审议与披露 - 从事衍生品交易,管理层出具报告提交董事会,超权限且非套期保值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 - 控股子公司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交易影响大应参照披露[11]
铭普光磁: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28 12:38
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 - 2023年2月22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7.43元/股[4] - 2023年12月28日决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5] - 回购注销价7.43元/股,资金2,229,000.00元,源于自有资金[7] 股本结构变化 - 回购注销前总股本212,207,990股,后变为211,907,990股[8] - 回购注销前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29.09%,后为28.99%[8] - 回购注销前股权激励限售股占比0.55%,后为0.41%[8] - 回购注销前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70.91%,后为71.01%[8] 其他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财务和业绩,激励计划结束[9] - 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认为程序合法不损股东利益[11] - 律所认为回购注销合规,不影响财务和团队[12]
铭普光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2:38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5:00[1]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1]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 - 15:00[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10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8:30 - 12:00和14:00 - 17:30[5] 提案审议 - 除提案四至提案六外,其他提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一[4]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二至提案六[4]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10] - 总议案为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17] - 委托人投票为单选,多选无效[17] 会议联系 - 会议联系电话为0769 - 86921000,传真为0769 - 81701563[5] 议案内容 - 有《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7] - 有《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7] - 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7] - 有《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含4个子议案[17] - 《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包括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4项[17] - 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7] - 有《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7]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19]
铭普光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2:38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发生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大会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监事会可自行召集[8]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2]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3]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8] 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3%以上股东向董事会提名推荐[28]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3%以上股东向监事会提名推荐[29]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1%以上股东向董事会提名推荐[28] 方案实施与撤销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3] 交易与担保 - 研发等交易事项审核批准权限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6] - 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6] - 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36] - 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36] -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36]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8]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38] - 本规则与法规冲突时以法规规定为准[3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铭普光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8 12:3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 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性法律文件和《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
铭普光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8 12:3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含)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 ...
铭普光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2:38
激励计划 - 2023年1 - 2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6][7] 回购注销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10] - 回购注销价格为7.43元/股,资金源于自有资金[11][12] - 完成后激励计划结束,不影响财务和团队[12]
铭普光磁: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8 12:38
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 事1名。监事会设主席1人。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更好地 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东莞铭普光 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 会日常事务由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董事 会办公室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 司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 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