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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红珍)
证券之星· 2025-03-24 09:12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任命 - 林红珍被提名为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候选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1] 法律与监管合规性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 [1]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任职资格与专业背景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相关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5]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或保荐等服务 [7] -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8] 历史记录与履职限制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 [8] - 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无明确结论 [9] - 最近三十六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 承诺与责任 - 候选人承诺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并保持独立判断 [10]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辞任 [11] - 授权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
大博医疗: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志华)
证券之星· 2025-03-24 09:12
核心观点 -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魏志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声明被提名人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所有声明事项均确认为"是" 无任何否定情形或需要说明的例外情况 [1][2][3][4][5][6][7][8][9][10] 提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 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提出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1] 法律合规性 -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2]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2] 职务冲突与独立性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监察部等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相关规定 [2][3]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独立董事任职的相关规定 [4]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 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6]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6][7] - 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7] 任职资格与专业经验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 - 被提名人不是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 因此相关会计专业资格要求不适用 [5] - 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7] - 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7] - 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7]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8] - 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8]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8] - 包括本次提名在内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8]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9]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9][10] - 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报送声明内容或对外公告 [10] - 如被提名人在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情形 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10]
大博医疗: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3-24 09:12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候选人魏志华和林红珍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 [1] - 候选人未受过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且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立案调查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1][2] 独立董事专业资质 - 两位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 [2] - 魏志华和林红珍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
大博医疗(002901)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3-24 09:0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2] - 提名魏志华、林红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候选人情况 - 二人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2] - 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处罚,无立案侦查情况[2] - 符合任职条件、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专业知识,有资格证书[2][3]
大博医疗(002901) - 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2025-03-24 09:0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大博商通拟4727.043797万元受让俊莱昕全部股权[2] - 大博商通间接持有施爱德股权比例将由9%变为23.5%[2]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大博商通总资产104308.58万元、净利润14777.19万元,2024年9月总资产94502.18万元、净利润3965.49万元[5][6] - 2023年末施爱德总资产24363.64万元、净利润5760.88万元,2024年9月总资产25455.78万元、净利润7721.78万元[10][11] 其他 - 2025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大博商通累计关联交易约420476.92元[14] - 公司仍持有施爱德51%股权,保持实际控制权[13]
大博医疗(002901) - 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3-24 09:00
现金管理计划 - 拟用不超2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2] - 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2] -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5] 决策与监督 - 2025年3月24日董、监事会通过议案[11][12] -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决策[6] - 多部门及组织负责监督[8]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9]
大博医疗(0029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魏志华)
2025-03-24 09:00
独立董事提名 - 魏志华被提名为大博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19][20]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相关条件[18]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4]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6] 承诺声明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7] - 确保有精力履职,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37]
大博医疗(002901)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3-24 09:00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王艳艳和林琳因连续任职6年申请辞职[1] - 董事会提名魏志华和林红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会议决议 -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议案[2] 候选人信息 - 魏志华1983年出生,厦门大学教授;林红珍1969年1月出生,高级会计师[7][8] - 二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股,任职资格符合规定[8][10]
大博医疗(0029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红珍)
2025-03-24 09:00
独立董事提名 - 林红珍被提名为大博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18][19] - 本人近十二个月、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违规情形[24][27][3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3]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4] 责任与履职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将持续履职[36]
大博医疗(00290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红珍)
2025-03-24 09:0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林红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21][22]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不良情形[27][30][33]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36][37]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39]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