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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00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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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1 11:19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8] 董事会秘书任职与解聘 - 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有8种情形不得担任[4] - 有8种情形之一,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9] 董事会秘书聘任时间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股东会相关工作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1] - 协助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会,做好记录、公告等工作[13][14] 其他规定 - 遵守法规和制度,按要求总结报送报告,完成临时工作[15][16] - 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18]
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1 11:19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2]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属重大事件[2]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3]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3]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3]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4] - 组织内部知情人签《保密协议》,控制知情范围[7] - 董高配合做好登记备案,董秘填《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0] - 登记表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0] 重大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1]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11] - 指派专人管理文件资料并报告信息[11] 自查与处罚 - 证券法务部定期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3] - 处罚结果2个工作日内报送广东监管局[13] 其他 - 发现内幕信息泄露可举报,违法犯罪移交处理[13]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2025-08-21 11:1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丰 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关于防止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占用和非经营性占用。 (一)经营性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 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 ...
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1:19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2] 履职规定 - 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2] - 连续2次未出席或一年出席不足3/4视为不能履职[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规则生效 - 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普通决议通过后生效[21]
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1 11:1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 1.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2.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公告、董 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 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等; 3. 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 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4.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1 11:19
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2] 责任追究 - 七种情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 - 四种情形从严处理[7] - 四种情形从轻处理[7] 执行与裁决 - 证券法务部负责举报受理等工作[5] - 董事会最终裁决处理方案[5] 责任承担形式 - 包括责令检讨、通报批评等[6]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9] - 2025年8月21日经审议通过施行[10]
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1 11:19
审计人员与机构设置 - 公司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5]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6]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1]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7]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需在3个工作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3] - 审计终结后2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14] - 被审计对象收到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14] - 被审计对象对处理决定有异议5日内向董事长申诉,董事长15日内处理或提请审议[14] 上市后审计要求 - 公司上市后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公司上市后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9] 内部控制与监督 - 公司需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2]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2] 制度执行与人员管理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3] - 公司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人[23] -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5] -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27] - 对表现好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违规人员按规定处理[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审计部负责解释[29]
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1 11:19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100%[2] - 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或未达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等[2] - 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50%(含50%)且无控制性影响[3] 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5日前报公司证券法务部[8] - 子公司股东会等会议资料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报备公司证券法务部[10] - 子公司会议决议记录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报备公司行政部[10] 人员管理 -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12] - 公司派出人员候选人员由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确定[12] - 公司派出人员委派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人选上报审查,符合规定后办理正式委派[12] - 公司派出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要求,将被更换[14] 财务报告 - 子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公司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季度结束之日起10日内报送季度报告,其他月份结束之日起8日内报送报告[18] 投资管理 - 分公司、子公司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额、资产的购买或处置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5%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子公司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前15日内向公司投资并购部报批下一季度的投资计划[23] 定期汇报 - 子公司定期汇报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内容包括经营计划执行情况等[26] 预算管理 - 全资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17] 战略与业务调整 - 子公司发展战略由公司指导制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2] - 子公司进行经营范围及重大经营业务调整,需在公司指导下提出可行性报告并审议通过后实施[22] 关联交易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需经子公司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24] 信息管理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经理层为直接责任人[26] - 分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标准为金额超1000万元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7][28] - 分公司、子公司需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财务等事项[27] - 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28] - 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需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28] - 内幕知情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8] 审计管理 - 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归口管理子公司内部审计[30] - 分公司、子公司需配合内部审计,提供所需资料[30] - 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调离时需接受离任审计并回复报告[30] 考核与薪酬 - 分公司、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及薪酬制度并报备[32] - 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分公司、子公司经理人员考核并奖惩[33] 文本保管 - 子公司重要文本保管期限为永久[10]
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1 11:1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重大 信息迅速、顺畅地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内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情形或事件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并依法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公司证券法务部为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 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 ...
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1 11: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4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800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8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蔡俊权持股3256.91万股,占比54.282%[18] - 发起人蔡俊淞持股1000.08万股,占比16.668%[18] - 发起人黄炳泉持股600万股,占比10.000%[18] - 发起人陈乐强持股450万股,占比7.500%[18] 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限制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8]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要求相关方诉讼[37][38] - 董事、高管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诉讼[39] 股份质押与控股股东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41]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41] - 控股股东等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等独立[40][42][4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审议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8]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8]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9]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8][50]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6]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6]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公司上市前,无特殊情况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上市后,无特殊情况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8][160] - 公司在符合条件下每年度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65] 财报报送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2]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0]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20天事先通知[181]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189] -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190] - 公司应于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