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与机构设置 - 公司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5]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6]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1]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7]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需在3个工作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3] - 审计终结后2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14] - 被审计对象收到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14] - 被审计对象对处理决定有异议5日内向董事长申诉,董事长15日内处理或提请审议[14] 上市后审计要求 - 公司上市后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公司上市后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9] 内部控制与监督 - 公司需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2]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2] 制度执行与人员管理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3] - 公司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人[23] -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5] -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27] - 对表现好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违规人员按规定处理[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审计部负责解释[29]
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