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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00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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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002859)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21 11:47
业务审批 - 套期保值业务需编制可行性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两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一是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二是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10][11] 信息披露 - 套期保值指定的期货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11] 业务原则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只进行场内交易、期货品种限于生产经营相关、头寸数量不超现货交易数量等原则[3] 组织架构 - 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负责业务相关事宜[6] 监督管理 - 财经管理中心确保经批准的用于期货操作的资金筹集与使用监督,并按月监督财务结果[7] - 内部审计部定期不定期审查业务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8]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业务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8] 操作流程 - 业务部门拟定套期保值方案,报工作小组批准后,由授权的期货操作人员通过期货经纪公司操作[14][15] 保密与独立性 -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审批人、申请人等相互独立,由内部审计部监督[16] 风险管理 - 工作小组测算资金风险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公司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20][21][23] 错单处理 - 期货经纪公司过错错单由其处理并追偿损失,操作员过错错单由操作员报告组长并下达指令减少损失[24] 人员与设施 - 安排和使用期货业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25] - 配备符合要求的系统及设施确保期货交易正常开展[26] 报告与报表 - 期货操作员定期向工作小组负责人报告新建、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26] - 财经管理中心专人对账并定期报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表[26] 档案管理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档案由管理员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8] 责任承担 - 按规定程序操作交易风险由公司承担,越权操作由越权者担责[30] - 相关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讨,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0]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
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
2025-11-21 11:4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浙江洁美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根据公司干部离职管理规定提 前通知董事会,辞任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 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洁美科技(0028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树荣
2025-11-21 11:46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董树荣为浙江洁 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 ...
洁美科技(0028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维东
2025-11-21 11:46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徐维东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洁美科技(002859)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1-21 11:46
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于2025年12月8日届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换届后的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职工代表大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举潘春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 同意,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提名 ...
洁美科技(002859)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1-21 11:46
公司治理 -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2025年12月8日届满[1] - 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职代会第三次会议[1] 人事变动 - 潘春华当选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1] - 潘春华入职公司超20年,任多职[5] - 潘春华间接持股,无关联关系,符合规定[5]
洁美科技(0028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杨
2025-11-21 11:46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徐杨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洁美科技(002859)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11-21 11:46
公司股份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股份总额为430,883,760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0,883,760股,其他类别股0股[4] 股份交易与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6] 股份收购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等违规,有权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交易审议标准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14]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与关联方除担保外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9] - 公司当年度盈利且有可分配利润时应进行现金分红,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0] 审计与财务报告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53]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9]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6] - 公司合并、分立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6][57] 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将修改章程,包括法规抵触、情况不符、股东会决定修改三种情形[60]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或”调整为“或者”[61]
洁美科技(0028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杨
2025-11-21 11:46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杨为浙江洁美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 ...
洁美科技(0028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维东
2025-11-21 11:46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维东为浙江洁 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