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00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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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家电板块9月2日跌2.63%,九联科技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8.05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02 08:55
黑色家电板块市场表现 - 黑色家电板块整体下跌2.63%,领跌个股为九联科技(跌幅5.06%)[1] - 板块内10只个股中仅2只上涨,极米科技涨幅最高(2.09%),四川长虹跌幅最大(4.33%)[1] - 板块成交活跃,四川长虹成交额达28.77亿元,非驰股份成交量最高(141.34万手)[1] 资金流向特征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8.05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059.4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24亿元[1] - 所有个股主力资金均呈净流出状态,四川九洲主力净流出占比最高(-17.5%),达9215.33万元[2] - 游资在8只个股中呈净流入状态,辰奕智能游资净流入占比最高(8.48%),金额717.9万元[2] - 散户资金全面净流入,九联科技散户净流入占比最高(12.52%),金额3398.07万元[2] 个股资金动态 - 四川长虹遭遇最大规模主力资金流出(4.16亿元),但散户资金流入4.0017亿元形成对冲[2] - 极米科技虽股价上涨2.09%,但主力与游资资金双双净流出(分别1060.03万和1019.69万元)[2] - 海信视像主力资金净流出5156.03万元(占比-13.92%),但散户资金流入4208.8万元[2]
高斯贝尔规范对外担保,多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金融界· 2025-08-30 19:28
公司治理制度 -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促进规范运作和资产安全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并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1] - 要求被担保方提供等额反担保且签署书面协议 反担保提供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1] 审批权限标准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 [1] -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新增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1] -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新增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1] - 年度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1] - 除上述情形外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1] 表决机制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 由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 董事会审议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且不少于全体董事二分之一 [2] 担保实施流程 - 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担保除外) 确需担保时由被担保方申请 [2] - 财务部门统一受理申请并负责资信调查与风险评估 形成书面报告提请审批 [2] - 提供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 担保期内财务部需持续跟踪监督被担保方经营状况 [2] - 担保到期展期需继续担保的视为新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2] - 出现违规或不当担保时相关董事或责任人员将依法承担责任 [2]
*ST高斯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提升管理优化内控
新浪财经· 2025-08-29 17:33
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组织架构调整议案 [1] - 调整旨在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及优化内部控制 以适应未来发展战略需求 [1] - 调整后组织架构图可通过指定链接查看 预计将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2] 公告发布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30日正式发布该调整公告 [3] - 公告编号为2025-041 证券代码002848 [1]
*ST高斯(0028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9 12:43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四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新聘任秘书应在董事会会议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资料[11]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履职,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1] - 解聘秘书需理由充分,解聘或辞职应及时报告深交所[12] - 四种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秘书[12] - 聘任秘书应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3]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秘书[13] - 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3]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年度股东会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前十五日通知股东并公告[15] - 每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公告报告[19] - 信息披露核查每半年度一次[18] 重大事件界定 - 合同或担保达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为重大事件[19] - 关联交易金额占净资产百分之零点五以上为重大事件[19]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为重大事件[21]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载明相关股份比例[17]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修改及解释权归董事会[24]
*ST高斯(00284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9 12:43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 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变更与声明备案 - 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后一个月内完成《声明及承诺书》签署和备案[10] 资金与担保处理 - 董事会知悉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事实起五日内办理股份锁定手续[11] 声明事项变更 - 控股股东等声明事项变化五日内提交最新资料[13] 股份买卖限制 - 控股股东等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9] - 预计未来六月出售股份达或超 5%需提前两日公告[20] - 未按规定公告,任意连续六月出售不得超 5%[21] - 增减比例达 1%两日内公告[21] - 减 1%未披露承诺连续六月出售低于 5%[22] - 转让后持股低于特定比例应通知并公告[22] 股份质押披露 - 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股份被质押应立即通知并配合披露[26] 信息获取与保密 - 控股股东不得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24]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不得提前泄露[24] - 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24] 重大变化披露 - 重大变化相关股东或实控人应及时通知、报告并披露[27] - 特定情形信息披露前通知刊登提示性公告[27] 监管与处分 - 深交所对控股股东行为和信息披露日常监管[30] - 违规视情节处分[30] - 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公开[30] - 日常监管措施包括诚信教育和培训[34] - 处分包括责令改正[34] 规范说明 - 规范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32] - 规范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2] - 规范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2]
*ST高斯(0028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2:43
委员会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均提前3日通知[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方案审批流程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1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14] - 长期激励计划经董事会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15] 考评与审议 - 证券部提供资料,高级管理人员述职自评[12] - 委员会根据结果提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审议[12] 其他规则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 会议记名投票,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 - 证券部闭会可跟踪业绩,其他部门配合[22] - 委员有权查资料、质询,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2] - 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4]
*ST高斯(0028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2:4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计划和报告[7]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7]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2][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7]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销委员职务[1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20]
*ST高斯(002848)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2:43
人员离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4] 人员补选与解职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6] 移交手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式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离职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ST高斯(00284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9 12:43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需通知保荐机构[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不得超六个月[16]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6] - 按先后顺序使用超募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偿还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0][2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5]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5]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协议与决议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10] - 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4] 公告与报告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需归还专户,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6]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二个交易日内公告[27]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2] - 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披露[3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4] 检查与监督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5] - 会计部门应每月形成书面报告汇总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投入情况[3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2]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1%,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8]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独立董事等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8] - 部分项目终止或完成出现节余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多项要求[29] 鉴证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2]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4] 其他 - 以发行证券购资产需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资产所有权转移,相关方遵守收购承诺[22] - 违反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法律责任[36]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8]
*ST高斯(0028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2:4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4] -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超1名[4]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3[1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满足特定条件[1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相关亲属不得担任[1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相关亲属不得担任[13]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董事会及董事长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20%以下等四类交易[23]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 - 3000万、与关联法人300万 - 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关联交易[24] - 董事长有权决定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5%以下等四类交易[26] - 董事长有权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下或关联法人300万以下的交易[2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8]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1]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书面提交提案及材料,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32]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32]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31]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2]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多项原则,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39]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43]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0][44]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 - 董事辞职,公司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17]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47]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与会董事需对记录签字确认[48][49]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1]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1][52]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由董事会解释[55][56] - 规则适用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