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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制品板块9月1日涨0.37%,*ST金泰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3.61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01 08:40
板块整体表现 - 化学制品板块9月1日较上一交易日上涨0.37% [1] - 上证指数报收3875.53点,上涨0.46%;深证成指报收12828.95点,上涨1.05% [1] 领涨个股表现 - *ST金泰领涨,收盘价5.79元,涨幅12.21%,成交量36.68万手,成交额2.04亿元 [1] - 康达新材涨幅10.04%,收盘价15.46元,成交量30.57万手,成交额4.57亿元 [1] - 建业股份涨幅10.01%,收盘价32.09元,成交量2.58万手,成交额8269.91万元 [1] - 鼎龙科技涨幅10.00%,收盘价24.42元,成交量7.81万手,成交额1.89亿元 [1] - 赞宇科技涨幅9.97%,收盘价12.02元,成交量15.44万手,成交额1.82亿元 [1] 跌幅较大个股 - 阿科力跌幅7.99%,收盘价51.95元,成交量7.50万手,成交额3.92亿元 [2] - 嘉必优跌幅5.07%,收盘价27.36元,成交量12.21万手,成交额3.34亿元 [2] - 安迪示跌幅4.82%,收盘价10.07元,成交量27.14万手,成交额2.74亿元 [2] - 爰普股份跌幅4.14%,收盘价10.42元,成交量53.18万手,成交额5.62亿元 [2] 资金流向 - 化学制品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3.61亿元 [2] - 游资资金净流入1.17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43亿元 [2] - 康达新材主力净流入1.21亿元,主力净占比26.53% [3] - 赞宇科技主力净流入6186.61万元,主力净占比34.07% [3] - 鼎龙科技主力净流入5691.56万元,主力净占比30.07% [3] - 博苑股份主力净流入5651.64万元,主力净占比9.30% [3]
洪汇新材公布半年报 上半年净利减少21.13%
新浪财经· 2025-08-29 17:32
财务表现 - 半年度营业收入1.97亿元 同比减少6.27% [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34.57万元 同比减少21.13% [1] 业绩变动 -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呈现同比下降趋势 [1] - 净利润降幅显著高于营业收入降幅 [1]
洪汇新材(002802.SZ):上半年净利润2134.57万元 同比下降21.13%
格隆汇APP· 2025-08-29 12:16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97亿元 同比下降6.2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57万元 同比下降21.13%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28.81万元 同比下降18.05% [1] - 基本每股收益0.12元 [1]
洪汇新材(00280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1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适用于2025年8月[1]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2] - 公司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3]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须按规则和制度决策实施[4] - 公司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回避表决[4] 责任与监督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6] - 公司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4]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司法冻结其股份[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公司发生违规占用资金或担保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2]
洪汇新材(00280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1
报告主体 - 报告人包括董事会、高管等[5] - 持股5%以上股东和关联人需确认责任人并备案[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及时报告[11] 其他报告事项 - 涉案金额超1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报告[13][22] - 董事和高管相关事项变化应两日内提交最新资料[14] 报告要求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核对资料并负责[16] - 重大事项报告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最先发生时点当日报告[19][20] - 重大事项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20] - 书面报送重大事项材料包括原因、协议等[20]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22]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等[22]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定义说明 - 本制度“以上”“超过”不含本数,“及时”指两日内[27]
洪汇新材(0028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8]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中登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股份,到期自动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及配偶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董事、高管及配偶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衍生品交易[20]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定期检查股票买卖披露情况[18] - 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规定的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9]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9] - 股份变动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19] - 董事、高管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2] - 董事、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被处分[22] - 买卖股票违反制度及法规,将承担证监会处罚、深交所处分及公司处分[22]
洪汇新材(0028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1
问责制度 - 目的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2] - 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3] 问责范围与方式 - 范围包括不履职、未完成任务、违规决策等[5][6] - 方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8][9] 问责情节与程序 - 从轻情节有情节轻微、主动纠错等,从重情节反之[10] - 董事问责由董事长或三名以上董事联名提出[12] 被问责人权利与公司义务 - 被问责人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利,应配合调查[14][15] - 公司2个工作日内报送问责决定及结果[17]
洪汇新材(0028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等情况[11]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需经董事会审议,董事长签发,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25][26]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提请董事长审批后披露[26]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非经授权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9]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52]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4]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7] - 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交易价格时公司应披露[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等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有异常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0] 违规处理 - 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8]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依法追究责任[48] - 股东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有权申请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处罚[4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8]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11]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有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遵循审慎原则发表意见且不得拒签书面意见[14] - 公司董事、高管需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22] - 信息披露需经证券投资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定等流程[2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8]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 董事会秘书接到监管质询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并核实回复[29]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31] - 证券投资部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内幕信息泄漏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应立即披露信息[41]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制度[42]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证券投资部负责活动档案管理[43] - “以上”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50]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0] - “立即”指自事实发生或知悉事实发生时点起24小时内[5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50]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5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50]
洪汇新材(0028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1
内幕信息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组织实施[2] - 证券投资部是信息披露等日常办事机构,指定代表负责登记管理[3] 内幕信息界定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属内幕信息[5] - 一年内重大资产买卖超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前填知情人档案,董秘管理,证券投资部实施[13] - 证券投资部不晚于公开披露时间收集归档[14] - 重大资产重组等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4] - 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7] 重大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管理,制作进程备忘录[14] - 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备忘录[15] - 备忘录记载各环节进展情况[15] - 如实记录知情人名单并报送备案资料[15]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董事审议非公开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20] - 内幕信息泄露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补救[20]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操纵股价犯罪移交司法[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洪汇新材(002802) -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5-08-29 11:11
关联交易 - 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增加能达热电和启泰污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00万元[1] - 2025年4月预计与安徽善孚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5000万元[5] - 能达热电本次增450万元,增加后2025年度预计450万元,截至6月30日已发生45.12万元[6] - 启泰污水本次增50万元,增加后2025年度预计50万元,截至6月30日已发生2.96万元[6] 业绩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末,能达热电总资产214124.98万元、净资产146387.49万元,1 - 6月营收26419.54万元、净利润5179.66万元[7] - 截至2025年6月末,启泰污水总资产12643.19万元、净资产11340.10万元,1 - 6月营收313.19万元、净利润59.48万元[11] 公司变更 - 2025年6月11日公司控制权变更,锡港启兴为控股股东,锡山区国服中心为实际控制人[2]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额度议案[3] 交易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15][17]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和主要业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