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10)
洪汇新材洪汇新材(SZ:002802)2025-10-26 07:49

敏感信息管理 - 敏感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多类单位、部门及人员[4] - 证券投资部负责敏感信息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4] - 董事会秘书组织清理排查防止信息泄露[4] 报告事项条件 - 常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3]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各部门及子公司涉及特定额度事项需当日报告董事会秘书并报送书面材料[11]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和董秘并持续报告进程[15] - 控股股东、实控人拟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应及时报告董秘[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报告董秘和证券投资部[10] - 知情单位、部门或人员知晓敏感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秘[11] 信息处理与披露 - 董秘应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并提出处理方式,指派证券投资部整理保存[17] - 董秘应组织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或澄清媒体报道、传闻等敏感信息[18] - 敏感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董事会应按规定披露[18]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敏感信息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有权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7] - 公司聘请人员应签订保密承诺,违反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