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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00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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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吕圭源)
2024-04-25 14:5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独立董事召集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6] -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 议案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14] -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等报告[16]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议案[21]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22] - 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2]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6次,现场出席4次,通讯参加2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5]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5] -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形[18][19] 其他情况 - 2023年按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经营,内控严格、充分、有效[1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等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20]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1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1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22]
浙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4-04-02 12:21
股东股份情况 - 股东泰安泰持有公司股份63,482,171股,占总股本12.17%[2] 减持计划 - 泰安泰计划减持不超15,646,432股,占总股本3%[2]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5,215,477股,占1%;大宗交易不超10,430,955股,占2%[4] - 减持期为2024年4月26日 - 7月25日[2][4] 股份锁定 - 泰安泰交易取得股份锁定期36个月,不得质押,增持股份遵守约定[5][6] 减持影响 - 减持计划有不确定性,不影响控制权、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7]
浙农股份:关于变更对全资子公司出资方式的公告
2024-03-18 10:2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1年4月16日公司审议通过向华通医药集团增资1.6亿元议案,现金出资[1] - 增资后华通医药集团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2.1亿元[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将未实缴出资部分变更为货币、实物结合方式,实物出资6038万元[1] - 出资方式变更不涉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重组,无需审议[2] - 变更有助于整合资源,不改变投资总额和股权结构,无重大财务影响[3]
浙农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2-07 12:32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68,000 股, 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9%。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8 名激励对象,其中 2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07 元/股,753,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77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22,515,799 股减至 521,547,799 股。 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号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浙农股份: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14 11:18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1.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和 202 ...
浙农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4 11:18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号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议案1-5、 7-8)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其中: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 ...
浙农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2-14 11:16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
浙农股份:累积投票制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8 13: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监 事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每个提案组下 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 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 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所 称监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 ...
浙农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8 13:14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杭 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 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浙农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8 13:14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 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的各职能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职权、职责、权利 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