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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0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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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微芳)
2024-04-25 10:47
会议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4] - 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6] 报告编制 - 公司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等多份定期报告[11] 审议事项 - 2023年相关会议通过续聘大华所、高管薪酬考核等议案[12][13]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为公司发展和决策提供建议[15]
海欣食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0:47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1] 内控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等潜在错报划分等级[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划分等级[6]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8][9][10]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重大方面内控有效[11]
海欣食品: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5 10:4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50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5.01元,募集资金总额375,750,000.00元,净额365,045,807.55元[23]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220,268,466.74元,2023年使用192,968,722.39元[24]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5,674,031.40元[24] - 本年度第二次募集资金总额为92,968,722元,第一次累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0,268,466元[36] 资金存放情况 - 招商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初时存放317,624,365.00元,2023年11月2日销户[34] - 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初时存放49,408,235.00元,截止日余额18,220.04元[34] -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初时存放145,655,811.36元,存储方式为协定存款/大额存单[34] - 三家银行初时存放合计367,032,600.00元,截止日余额合计145,674,031.40元[34] 项目投入情况 - 某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7,624,365元,本年度投入45,547,279.84元,累计投入2,847,024.1元,进度54.42%[36] 资金管理情况 - 董事会授权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39][4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金额7,000.00万元,未超授权额度[4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14,567.40万元,未使用资金存专户[40] 资金置换情况 - 2023年8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置换自筹资金182,000元[40] 资金支取规定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知会保荐代表人[27]
海欣食品: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公告
2024-04-25 10:47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海欣食品(002702) 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慎重考虑及与合作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参股公司北京海萌餐饮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萌餐饮")予以注销,海萌餐饮为公司持股 40%的 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 会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海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 ...
海欣食品: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0:47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21.65亿元,较上期增长22.62%[40] - 2023年末流动资产10.89亿元,较上期增长31.74%[40]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10.75亿元,较上期增长14.52%[40] - 2023年末负债合计9.74亿元,较上期增长7.35%[44]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11.91亿元,较上期增长38.66%[44] - 2023年末货币资金2.77亿元,较上期增长54.79%[40] - 本期营业收入17.1582398665亿美元,同比增长5.82%[49] - 本期净利润 - 57.401457万美元,同比下降100.89%[49] -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341.598212万美元,同比下降113.60%[52] - 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6791.352652万美元,同比下降48.16%[52] - 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9236.300504万美元,同比增长373.59%[52] -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0045美元,同比下降96.58%[49] - 本期稀释每股收益0.0045美元,同比下降96.58%[49] -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8.9843854618亿美元,同比增长5.93%[52] -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13.6882270816亿美元,同比增长24.87%[52] - 本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513011041亿美元,同比增长61.27%[52] - 2023年末母公司资产总计19.60亿元,上期为14.06亿元[63] - 2023年末母公司流动资产7.34亿元,上期为6.00亿元[63] - 2023年末母公司非流动资产12.26亿元,上期为8.06亿元[63]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从3.04亿元增至3.76亿元[63] - 2023年末预付款项从0.05亿元增至0.59亿元[63] - 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从6.94亿元增至11.25亿元[63] - 2023年末流动负债9.15亿元,上期为6.75亿元[67]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0.79亿元,上期为1.12亿元[67] - 2023年末负债合计9.23亿元,上期为6.86亿元[67]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10.38亿元,上期为7.19亿元[67] - 2023年营业收入14.94亿元,上期为13.00亿元[73] - 2023年净利润124.37万元,上期为3056.62万元[73]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52亿元,上期为1.35亿元[77]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4.43亿元,上期为 - 0.67亿元[77]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28亿元,上期为 - 0.03亿元[77]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0.37亿元,上期为0.65亿元[77] - 2023年末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5576.00万股,注册资本55576.00万元[88] - 2023年股东权益合计年初7.19亿元,年末10.38亿元,增加3.18亿元[81] - 2023年股本年初4.81亿元,年末5.56亿元,增加0.75亿元[81] - 2023年资本公积年初1.02亿元,年末3.92亿元,增加2.90亿元[81] - 2023年未分配利润年初0.99亿元,年末0.52亿元,减少0.47亿元[81]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124.39万元[81] - 2023年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共3.65亿元,其中股东投入普通股3.65亿元[81] - 2023年利润分配使股东权益减少0.48亿元[81] 审计相关 - 审计涵盖海欣食品2023年报表,认为财务报表编制合规,公允反映状况[12] - 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存货存在计价与分摊、商誉减值[16] - 审计认为公司收入确认、存货余额、商誉减值测试合理[20][23][26] - 审计对其他信息未发现重大错报[26] 其他 - 2023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共16户,较上期增加1户[90] - 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90] -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营业周期12个月[98] -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101] - 公司明确多项重要项目期末余额标准[102] - 公司规定不同企业合并及子公司处置等会计处理方法[104][109][121][122][125][126][127][130] - 公司对金融资产和负债分类、计量、终止确认及减值处理有规定[136][154][167][175]
海欣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0:45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监 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实施内部 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 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海欣食品: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5 10:4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6676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录 日 页 次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í 1-2 1 Í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大半會計師事務两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 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 于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事 项 的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6676号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 ...
海欣食品: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0:45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 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印章由董事会秘 书保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五)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 ...
海欣食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5 10:45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角 度进行思考判断,并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六)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其他需要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的事项。 上述事项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
海欣食品: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0:45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海欣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公 司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