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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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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 任期三年,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可连聘连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行 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向总经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中级管理人员, 其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 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 ...
海能达(0025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 股权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 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 件,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 ...
海能达(002583) - 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第一章 总则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设常设委员,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含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销售部门负责人、 法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常设委员为信息披露委员会固定成员, 全面负责信息披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设授权委员,授权委员为信息披露委员会机动成 员,人数不限,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各事业部负责人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公司 重大信息生成和传递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担任。 第一条 为加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是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跨部门协调机构, 不同于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不改变公司原有的信 ...
海能达(002583)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 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财务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四条 财务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一)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 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 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按 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二)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 ...
海能达(002583)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 可能产生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 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信息对外报送程 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 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海能达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员或关联人员在 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公 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涉 及 ...
海能达(002583)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特定对象 - 包括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 接待活动 - 目的包括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等[4]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6] 沟通与管理 - 沟通内容含公司发展战略等[8] -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接待活动[9] - 特定对象文件发布前应知会公司[9] 活动安排 - 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并安排实地参观[11] - 对活动记载形成书面记录[11] 资料保存 - 董事会办公室对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2] - 活动详细记载在定期报告披露[12]
海能达(002583)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5月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8,619,381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18,619,381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18,619,381股,其他种类股0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利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4]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担保相关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3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该项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42,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5]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1]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独立董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62]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2]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6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10日内召集主持[8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2]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8]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2]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3]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5]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为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106]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达80%[1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达40%[1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达20%[10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期满可续聘[11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60天通知[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6]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6]
海能达(00258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等工作的日常工作 部门。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向外界 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 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司资产总额百 ...
海能达(0025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4]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股份不得转让[4]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9]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股份前15个交易日需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0]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 公司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需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股份锁定与解除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5] - 公司董事和高管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票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计算基数[15]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有限售条件股票满足解除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5] 其他规定 - 锁定期间,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票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6] - 本管理办法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并修订[18] -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18]
海能达(00258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强)
2025-11-26 12:4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情况符合要求[21][22]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三十六个月情况符合规定[27][30][32]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及任职时长符合条件[35][36]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