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0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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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被供应商指拖欠近4000万元货款
中国经营报· 2025-06-09 22:51
买卖合同纠纷 - 春兴精工子公司惠州春兴被重庆新润起诉拖欠机床货款3780万元本金,合同总价为4000万元 [2] - 合同约定2021年10月结清货款,但重庆新润称至今未收到3780万元 [2] - 机床于2020年10月交付并验收无质量问题,支付方式为签约付20%(800万元),出机后12个月付清80% [3][4] - 重庆新润已收货款仅220万元,与合同约定的首付800万元存在580万元差额 [4] 诉讼进展与公司回应 - 案件处于法院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公司称将积极应诉并维护权益 [2] - 春兴精工强调诉讼事项未经司法审查,暂无法确认拖欠原因及影响 [5] - 公司表示诉讼未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将按会计准则处理潜在影响 [5] 高管变动情况 - 财务总监董作田辞职,同时卸任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相关委员职务 [6] - 公司称辞职系个人原因,不影响经营,正选聘新财务总监 [7] - 2023年底董事会秘书彭琳霞也曾因身体原因辞职,现职位已补缺 [7]
春兴精工(002547)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6-06 11:01
董事会选举 - 公司2025年6月6日召开职代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 - 与会职工代表同意选举李芳任职工代表董事[1] 董事信息 - 李芳1986年出生,本科,2006年至今在公司任职[4] -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芳未持股,无关联关系,符合任职资格[4] 选举结果 - 选举后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
春兴精工(002547) -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06 11:01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决定6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5月22日披露通知[7] - 出席会议股东120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2,044,903股,占比30.3216%[11]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39,270,103股,占比99.1888%[19]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39,251,603股,占比99.1834%[2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39,230,303股,占比99.1771%[2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39,208,903股,占比99.1709%[24] - 《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39,946,803股,占比99.3866%[25] - 《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39,897,603股,占比99.3722%[26]
春兴精工(002547)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6 11:01
股东大会投票情况 - 参加投票股东及代理人1200人,代表股份342,044,903股,占比30.3216%[4] - 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334,560,503股,占比29.6581%[4] - 网络投票股东1197人,代表股份7,484,400股,占比0.6635%[4] 议案审议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超99%[5][6][8][9][11][12] 律师意见 - 北京大成(青岛)律所认为大会召集、召开、表决合法有效[13]
春兴精工(00254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1: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1] - 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1] 委员会调整 - 会议通过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2] - 明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3] 人员安排 - 会议同意指定总经理吴永忠代行财务总监职责[4] - 吴永忠1969年出生,未持股,曾受深交所通报批评[8]
春兴精工(002547)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5-06-02 07:46
人事变动 - 董作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多职,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生效[1] - 截至公告披露日,董作田未持股,无未履行承诺事项[1] 后续安排 - 董作田辞职不影响公司经营,公司将尽快选聘财务总监并披露信息[1]
春兴精工(002547) -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5-06-02 07:46
诉讼涉案金额 - 买卖合同纠纷涉案3800万元[2] - 其他小额诉讼、仲裁合计约681.88万元[7] - 3起小案涉案109.98万元[9] - 两起案件分别涉案188.83万、114.30万元[9] 诉讼影响 - 对公司利润影响不确定[2] - 未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10] 信息披露 - 指定《证券时报》等为披露媒体[10]
春兴精工: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21 11:27
董事会职责与构成 -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1][2] - 董事可为自然人且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 [3][4]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三年且可连任 [5][6] 董事义务与行为规范 - 董事需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公平对待股东、保护公司资产安全、避免利益冲突、保守商业秘密等 [6][7] - 董事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收受贿赂、擅自披露公司秘密或从事其他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 [7][8]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离职后保密义务仍有效,其他义务持续期视情况而定 [9][11]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职权涵盖召集股东会、制定经营计划、决定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管理信息披露等13项核心事项 [13][14] - 交易金额超公司净资产10%或营收10%且绝对额超1000万元的需董事会审议,更高标准需提交股东会 [14][15] - 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需满足特殊表决要求,如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6][7][14]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可由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19][20][24] - 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变更议题需全体董事认可 [22][25] - 董事需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连续2次缺席且未委托视为失职 [27][29] 表决与决议机制 - 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担保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34][35] - 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包括关联交易、利益冲突等,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35] - 会议记录需记载表决结果,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异议需书面说明 [38][39] 会议档案与规则效力 - 会议档案包括通知、签到簿、授权委托书、决议记录等,保存期限十年以上 [18][4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生效,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45][46]
春兴精工: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1:2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情形[2] - 公司需自行审慎判断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并接受证券交易所事后监管[3]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且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的事项可依法豁免披露[4] -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需确保披露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5]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 核心技术披露引致不正当竞争 2) 经营信息披露侵犯公司/他人利益 3) 其他严重损害情形[6] - 被认定为国家秘密且披露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可豁免披露[7] - 暂缓/豁免披露需满足四项条件:信息未泄露、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符合监管要求[8] 信息披露处理方式 - 定期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时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9] - 临时报告可采用相同方式处理,若仍存在泄密风险则可豁免披露整份报告[9] - 暂缓披露的临时报告需在原因消除后及时补充披露,并说明商业秘密认定理由、审核程序及知情人交易情况[10] 内部管理程序 - 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范围,防止滥用程序规避披露义务[11] - 申请暂缓/豁免需填写三份文件(登记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保密承诺函)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由董事长签字确认[12] - 豁免披露登记需包含五项内容: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商业秘密还需登记公开状态、认定理由及影响[13] - 申请人需持续追踪事项进展并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14] 后续披露与责任机制 - 出现信息泄露、市场传闻、原因消除或股票交易异常时,公司需及时核实并披露[15] - 原因消除后披露需包含暂缓/豁免事由及内部登记审核情况[16]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暂缓/豁免或未及时披露的行为追责[16]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暂缓/豁免登记材料[17] 制度定义与执行 -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18] - 明确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法律定义[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1][22][23] 附件内容概要 - 登记审批表包含申请部门、暂缓/豁免事项内容、原因、方式及期限等字段[7] - 知情人登记表需详细记录知情人身份、知悉途径、信息内容及所处阶段[9] - 保密承诺函要求知情人承诺不泄露信息、不进行内幕交易[10]
春兴精工: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1:2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4]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 [6] - 独立董事不得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关联人员 [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高级职称、博士学位 [8] 提名与选举流程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9] - 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对其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需公开声明符合条件 [10] - 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异议时公司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 [11]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1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履行职责 [2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6] 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指定董事会秘书等协助履职并保障知情权 [27][28] - 独立董事遭遇履职阻碍时可向董事会说明情况或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 [30]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并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 [31][32] 制度执行与修订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需至少保存十年 [2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3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