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0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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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1 11:2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uzhou ChunXing Precision Mechanical Co Ltd [4] - 公司住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邮政编码215121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8057168万元 已发行股份数为1128057168万股均为普通股 [6][21] - 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3600万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 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1人 [109]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其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8][9]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成员为3名 包括2名独立董事 [133][134] - 独立董事需满足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 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128][5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 表决权 知情权等权利 可查阅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等文件 [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4]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需保证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 [43]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1]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16][17] - 公司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9] - 董事 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 公司可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股份 但合计持有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 [25][27] 经营与投资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通讯设备 汽车零部件 LED芯片等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15] - 董事会可决定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交易事项 超过需提交股东会 [42] -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达到标准需披露 [44][55]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部分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45]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年度会议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48]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需按规定进行身份认证 [50]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86]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80]
春兴精工: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1:27
总则 - 公司制定董事离职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情形 [1][2]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可提前辞任,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生效,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3] - 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专门委员会构成不合规,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3]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 [5] -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辞职董事补选,确保董事会合规 [6]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法定不得任职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7] - 股东会或职工民主会议可提前解除董事职务,需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允许被解职董事申辩 [7] - 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的,董事可要求赔偿 [8]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董事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 [9] - 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董事可能被审计委员会启动离任审计 [10] - 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离职董事需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否则需赔偿损失 [11] 离职董事的义务 - 离职董事不得干扰公司经营,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在合理期限内持续有效 [12] - 董事任职期间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量的25% [13] - 离职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13] - 离职董事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核查,提供必要文件 [14] - 履职期间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15]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程序相同 [17] - 董事会拥有本制度解释权 [18]
春兴精工(00254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5-21 10:32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5月21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2] - 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内容[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12,805.7168万股,均为普通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6][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19]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0]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2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28] 其他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自有房屋租赁[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0]
春兴精工(002547) - 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25-05-21 10:32
担保相关 - 金寨春兴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续贷,安徽利达、安徽金园分别按80%、20%担保[2][8] - 公司及金寨春兴向安徽金园提供1000万元反担保[2] - 安徽金园为安徽利达提供反担保[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440623.90万元[12] - 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232069.66万元[12] 财务数据 - 安徽金园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22.79452327亿元[5]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2005.197316万元[5] 其他 - 本次反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
春兴精工(002547) - 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25-05-21 10:32
担保情况 - 宣城春兴借款1000万,公司及金寨春兴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440623.90万元[10] - 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232069.66万元[11] 财务数据 - 宣城担保公司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14942.53万元[4]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97.21万元[4] 其他要点 - 反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关注担保风险[1]
春兴精工(00254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21 10:31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6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30日[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6日多个时段[2][13] - 投票代码为"362547",投票简称为"春兴投票"[13] 提案要求 - 提案1、2、3、5、6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5]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4日特定时段[6] - 登记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6]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和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5]
春兴精工(002547)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1 10:30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 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 ...
春兴精工(00254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1 10:30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6名董事全部出席[1]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3] 制度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修订及制订议案获董事会一致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5][6][7][8][9] 担保事项 - 公司为子公司金寨春兴1000万元借款续贷向安徽金园提供反担保及机械设备抵押反担保[10] - 公司为孙公司宣城春兴1000万元借款向宣城开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12] 股权结构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持有宣城春兴98%股权,苏州春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股权[12]
春兴精工(002547)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1 1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2月9日核准发行3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805.7168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2,805.7168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21]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若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因特定情况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27]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8] 交易审批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超50%提交股东会审批[7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7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75] 人员任职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4]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4]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