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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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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0:1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报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独立董事钟斌先生、方先丽女士、李婀珏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钟斌先生、方先丽女士、李婀珏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
新时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0:1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011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net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jp24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达")2023年12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时达董事会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2 d on the same of the see and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xin2honglian CPAs(SPECIAL GENERAL PA ...
新时达: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6 10:1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 关于本报告 | 4 | | --- | --- | | 前 言 | 5 | | 综 述 | 6 | | 一、企业概况 | 6 | | 二、公司文化 | 6 | | 三、发展历程 | 7 | | 四、企业荣誉 | 7 | | 第一章 |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9 | |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建立情况 | 9 | | 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情况 | 9 | | 三、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11 | | 四、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 11 | | 第二章 | 职工权益保护 14 | | 一、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 | 14 | | 二、重视职业培训 | 15 | | 第三章 | 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18 | | 一、客户权益保护 | 18 | | 二、供应商管理工作 | 19 | | 第四章 |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1 | | 一、环保制度体系建立情况 | 21 | | 二、低碳节能的管理方式 | 22 | | 三、环保政策的履行情况 | 23 | | 第五章 |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24 | | 一、纳税人义务履 ...
新时达: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4-04-26 10:1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 "扫一扫"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1 您可使用手机 "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进行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016 号 为了更好地理解新时达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意见仅供新时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 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立信中更 *普通合伙) 专项审核意见 第1页 空出乎联会计师事务所(转弦错通合伙)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达公司") 2023 年度 ...
新时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10:17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至2023年底,立信中联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2] - 2023年经审计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554.40万元[2] 审计相关 - 2023年4月、5月会议通过续聘立信中联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议案[4] - 立信中联对公司2023年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年报审计公允客观,行为规范[8]
新时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杰)
2024-04-26 10:17
董事会会议 - 2023年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严杰通讯参加5次[2][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严杰出席股东大会2次,参与专门委员会5次[3] - 2023年严杰任审计、提名委员会委员[3] 独立意见 - 2023年多次发表关联交易、审计机构、换届等独立意见,均认为合理合规[8][9][10][11][12] 激励计划 - 2023年发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独立意见,同意实行并认为考核合理[11] - 2023年发表调整激励计划独立意见,认为合法合规利于发展[12]
新时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6 10:17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 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为 不超过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
新时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0:17
内部控制范围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4]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4] 业务与风险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有电梯控制、机器人等业务[5]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文化等[5] 公司制度与交易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6] - 公司建立独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6] -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6] 沟通与标准 - 公司通过多样化渠道与投资者等保持良好沟通[7] - 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及自身制度开展内控评价工作[8] - 公司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8] 缺陷标准与情况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以营业收入等为定量衡量指标[9,10]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形[10]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定量和定性判定标准[11,1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3,14] 其他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5]
新时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田苗)
2024-04-26 10:1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田苗) (一)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 独 | 立 | 报 告 期 应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 | 出 席 股 | 专门委员 | 参与专门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 | 事 | 参 加 董 事 | 董事会次 | 参加董事会 | 董事会次 | 东 大 会 | 会任职情 | 委员会次 | | 姓名 | | 会次数 | 数 | 次数 | 数 | 次数 | 况 | 数 | | | | | | | | | 薪酬与考 | | | 王 | 田 | | | | | | 核委员会 | | | | | 5 | 0 | 5 | 0 | 2 | | 3 | | 苗 | | | | | | | 战略委员 | | | | | | | | | | 会 | | 任职期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 ...
新时达: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对外提供不超过 70,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69%,其中被担保方上 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拟开展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供应链金融、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