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起重(00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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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起重(002523.SZ):董事长、副董事长辞职
格隆汇APP· 2025-12-09 1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贾先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峰先生、殷敬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 过,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任期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另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将补充一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格隆汇12月9日丨天桥起重(002523.SZ)公布,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龙九文先生、黄元政先生提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龙九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等 职务,黄元政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 时生效,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 ...
天桥起重:1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9 11:55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经营与财务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的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务,占比为100.0%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9亿元 [1]
天桥起重(00252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中国证监 会、深交所及其他机构组织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 人员所要求的义务及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 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证券监管机构有关公司 ...
天桥起重(0025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第 18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 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相关法律、法 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持有及买卖股票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股份登记时,委托公司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天桥起重(0025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 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 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监管机构及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 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归档等事宜。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按照本制度执行,上述单位负责人 为各 ...
天桥起重(00252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内部 审计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天桥起重 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全资、 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定,独立、客观地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审计、监督、控制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整体 ...
天桥起重(002523)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同时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 ...
天桥起重(002523)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交易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提高资金运作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简称《交易与关联交易》)《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适用本制度,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三)必须与公司资产结 ...
天桥起重(002523) -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机构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证 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 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三条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 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 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 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 公开重 ...
天桥起重(00252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48
第四条 委托理财资金的来源应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和 项目建设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除银行理财以外 的委托理财业务须报经公司审批。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 有效控制风险,提供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简称《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委托银行、信 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专业理财机构,对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公司进行委托理财, 必须充分防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