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0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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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科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983.02万元,下降91.21%
智通财经网· 2025-08-26 08:54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7.89亿元 同比下降9.97% [1] - 归母净利润983.02万元 同比大幅下降91.21% [1] - 扣非净利润363.07万元 同比急剧下降96.71% [1] - 基本每股收益0.0265元 [1] 盈利能力 - 净利润率降至1.25% 反映盈利能力显著恶化 [1] - 扣非净利润降幅高于归母净利润 显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承压 [1]
中远海科: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983.0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6 08:3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7.89亿元,同比下降9.97% [2] - 净利润983.02万元,同比下降91.21% [2]
中远海科(002401)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08:34
业绩总结 - 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总计3,611.06[16] - 2025年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51,630.65[16] - 2025年1 - 6月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45,471.15[16] - 2025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9,770.56[16] 各公司经营数据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经营性往来发生金额为67.17万元,往来资金利息8385.42万元,期初资金余额5043.75万元,期末资金余额3408.84万元[2] - 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经营性往来发生金额为1772.00万元,往来资金利息6455.21万元,期初资金余额6144.58万元,期末资金余额2082.63万元[2] -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经营性往来发生金额为14.15万元,往来资金利息743.71万元,期初资金余额139.15万元,期末资金余额618.71万元[2] - 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经营性往来发生金额为124.18万元,往来资金利息1823.22万元,期初资金余额1541.10万元,期末资金余额406.30万元[2] - 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经营性往来发生金额为1.41万元,往来资金利息1812.45万元,期初资金余额1460.99万元,期末资金余额352.87万元[2] -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经营性往来发生金额为197.91万元,往来资金利息222.58万元,期初资金余额157.56万元,期末资金余额262.93万元[2] -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经营性往来发生金额为2874.81万元,往来资金利息2612.80万元,期初资金余额262.01万元[2] -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经营性往来发生金额为20.32万元,往来资金利息762.89万元,期初资金余额588.07万元,期末资金余额195.14万元[2] - 连云港中远海运化工储运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经营性往来发生金额为212.40万元,往来资金利息418.26万元,期初资金余额523.26万元,期末资金余额107.40万元[2] - 上海中远海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 - 6月经营性往来发生金额为0.01万元,往来资金利息122.57万元,期初资金余额35.58万元,期末资金余额87.00万元[2] 其他财务数据 -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25年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43.97[16] - 海南港航现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25年期初为23.46,期末为22.70,偿还0.76[16] - 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合同资产2025年新增291.30[16] - 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合同资产2025年新增156.66[16]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预付账款2025年新增45.23[16] -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预付账款2025年期初5.80,新增36.73,期末36.73[16]
中远海科(002401)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6 08:3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资产总计28.04亿元,较期初下降2.62%[7]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788,751,121.06元,同比下降约9.97%[14]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10,179,824.81元,同比下降约90.90%[16] - 2025年半年度销售费用14,239,800.04元,同比上升约97.18%[15]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99,480,350.59元[21] 资产与负债 - 合并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4.99亿元,较期初下降11.59%[6] - 合并非流动资产中,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76.52万元,期初无此项[7] - 合并流动负债中,应付账款期末余额4.64亿元,较期初增长17.41%[7] - 合并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10.62亿元,较期初下降3.59%[8] - 2025年半年度负债合计为1,007,416,451.12元,同比下降约1.45%[12] 金融资产与负债 - 2025年1 - 6月暂无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65] - 2025年1 - 6月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5] - 2025年1 - 6月公司暂无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8]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69] 长期股权投资 - 集团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87] - 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88] - 合营企业中远海运古野通信导航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期初账面价值减少[192] - 联营企业上海中远海运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期末账面价值增加[192] - 联营企业宁夏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期末账面价值有变动[192] 收入确认 - 集团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16] - 工程项目收入按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123] - 软件集成开发服务在履约期间确认收入[124] 其他 - 公司主要从事数字航运与供应链、数字城市与交通等领域业务[39] - 财务报表于2025年8月26日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40] - 公司对自2025年6月30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未发现重大怀疑事项[42]
中远海科(002401)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6 08:32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3] - 审议通过《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4] - 审议通过多项公司管理办法,包括信息披露等[5][6] 投资与处置 - 2025年投资计划拟调增126.4万元,处置计划拟增加4项[4]
中远海科(002401.SZ):上半年净利润983.02万元 同比下降91.21%
格隆汇APP· 2025-08-26 08:1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7.89亿元 同比下降9.9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3.02万元 同比下降91.21%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3.07万元 同比下降96.71% [1] - 基本每股收益0.0265元 [1]
中远海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6 08:11
总则与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信息披露范围涵盖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内容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等主体 需保证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且通俗易懂 [2] - 信息披露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 不得提前泄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者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4]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 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及收购报告书等类型 [5] 信息披露义务与自愿披露 - 公司及相关方作出的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并履行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与法定信息冲突 [6] - 自愿披露需遵守公平原则 保持持续性和一致性 不得选择性披露或利用信息操纵市场 [6] - 信息披露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 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 [7] - 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以新闻发布代替公告义务 [7] - 信息披露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准 外文文本需与中文内容一致 [8]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 董事需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并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10][11]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 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需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12]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经营或财务事件及其进展变化 [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汇集信息并报告董事会 有权参加各类会议并查阅相关文件 [14]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起草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完成披露申请及发布 并收集重大事项信息 [15] 内部信息报告与子公司的管理 - 公司各部门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需确保信息及时报告至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 [16]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 视同公司自身事件 需及时报告并履行披露义务 [17] - 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 公司委派的董事 监事或其他负责人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1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主动告知公司持股变化 业务重组及股份质押等重大事件 [19]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 需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 关联交易与股东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需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 [21]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 [22]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包括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等情形 [45] -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时 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45] - 公司需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制度 [21]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3][24] - 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派发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下需审计 季度报告通常无需审计 [24]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半年度报告在2个月内披露 季度报告在1个月内披露 [25] - 定期报告需通过预约系统安排披露时间 变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 否则需公告说明理由 [26]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过各部门提供资料 证券事务部门汇总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批等流程 [27] 定期报告责任与业绩预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时需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28] - 审计委员会成员对财务信息有异议时需在审核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29] - 公司预计年度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 扭亏为盈或同比变化50%以上等情形时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 [29] - 半年度业绩预告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进行 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时可免于披露 [30] -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 公司需作出专项说明并履行披露义务 [33]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 重大交易 关联交易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等内容 [34] - 信息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时 签署协议时或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等 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需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 [35] - 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时需及时披露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履行内部报告程序并配合披露工作 [36][37] - 重大事件披露范围包括经营方针变化 重大投资行为 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 董事变动及重大诉讼等46项情形 [46]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时需立即报告并配合披露工作 [46] 交易与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需披露的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担保 租入租出资产及放弃权利等12类事项 [43] - 交易披露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 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6项指标 [44]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包括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等 [45]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需累计计算披露标准 指标计算中负值取绝对值 [44][45] - 交易披露需以较高者为准的账面值或评估值作为计算数据 [44] 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任何单位不得非法要求提供未披露信息 [68][69]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等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66] - 信息披露公告及相关文件材料由证券事务部门保存不少于10年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10年 [70][71]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 查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文件需经董事长批准 [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规避披露义务 [54] 暂缓与豁免披露处理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 [57][58] - 暂缓豁免披露需经过申请部门提交 证券事务部门初审 董事会秘书审核及董事长审批等流程 [59]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披露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及内部审核程序等事项 [60]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需及时披露 [61] - 暂缓豁免披露事项需持续跟踪进展 密切关注市场传闻及股票交易波动情况 [64]
中远海科: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6 08:11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程 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 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2]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事项时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报告 [2] - 制度目标为保证信息披露质量 防止虚假披露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规范运作 [3] 管理机构和职责 - 公司董事会是重大信息管理的最高机构 董事长负首要责任 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管理信息报告和披露工作 [4]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拟定相关制度 收集各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并具体实施信息披露事务 [5] - 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董事高管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可能知情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 [3][4] - 各部门及子公司可指定熟悉业务法规的人员担任信息报告联络人 并报备证券事务部门 [5] - 所有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披露前均负有保密义务 [5] 重大信息的具体内容 - 重大信息涵盖重大事项信息 交易信息 关联交易信息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 [7] - 具体包括经营方针范围重大变化 重大投资行为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总资产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报废超过该资产30% [7] - 重要合同订立 重大担保或关联交易可能对资产负债权益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7] - 重大债务违约 重大亏损或损失 生产经营外部条件重大变化 董事或总经理变动及无法履职 [7]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控制情况较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发生较大变化 [7] - 分配股利增资计划 股权结构重要变化 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决定或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7] - 重大诉讼仲裁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宣告无效 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7] - 重大亏损或损失 重大债务违约 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股东权益为负值 [7] - 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7] - 新公布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分拆上市或挂牌 [7] - 法院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 任一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出现强制过户风险 [7][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报废超过总资产30% 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6]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 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可能对资产负债权益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6] - 聘任解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自主变更 因前期披露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 [6] - 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刑事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或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 [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履职 [6] - 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 其他董事高管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达到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 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履职 [6] - 公司决定解散或被责令关闭 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6]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信息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应及时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应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6] - 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或与公司关联人发生交易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同样应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6] 重大交易事项 - 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租入租出资产 签订管理合同 赠与受赠资产 债权债务重组 研发项目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 放弃权利 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7][8] - 购买出售资产不含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及产品商品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8] - 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为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以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计算 [9]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以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为准 [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 [9]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 [9] - 计算涉及数据为负值时取绝对值 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上述标准 [9]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依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 [10] - 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经累计计算达到上述标准的 适用上述标准 [11]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 - 包括董事会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决议 独立董事声明意见报告 董事独立董事经理辞职或变动 [12] - 生产经营情况或生产环境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重大变化等 [12] -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聘任解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重大经营性合同的签订及其变更解除 [12] - 获得重要生产经营资质 省部级国家级奖励项目和计划项目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 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发生可能对资产负债权益经营性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2] - 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困难 对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管理信息 [12] 其他重大事项信息 - 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业绩预告快报和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13]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公司及股东发生承诺事项 [13] - 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变更 [13]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13] - 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诉讼 证监会和深交所认定的有关事项 [13] 股东相关报告义务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股票解禁后于二级市场出售或协议转让股份的 应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报告 协议转让的需持续报告进程 [14]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出现抵押质押冻结拍卖托管设定信托等情形的 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14] -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等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的 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告知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并披露减持事项 [15] 重大信息报告程序与管理 - 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以下时点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报告:拟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时 各方拟进行协商或谈判时 知悉或应当知悉该事项时 [16] - 需及时报告事项进展情况:董事会股东会作出决议 签署意向书或协议及内容履行情况重大变更或解除终止 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 出现逾期付款情形及原因安排 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及超期三个月未完成的原因进展预计完成时间并每30日报告一次直至完成 出现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进展或变化 [17] - 报告应提供材料包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含发生原因各方基本情况内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 涉及的协议书合同书意向书 政府批文或法律文书 中介机构意见书 公司内部审批意见 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南备查文件资料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18]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有权随时向报告义务人了解详情 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如实说明情况回答问题 [18]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因投资者媒体咨询需相关部门提供情况说明的 参照本办法执行 [18]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应及时分析判断信息是否属于重大信息并向董事长报告 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执行 [19] - 对投资者关注的非强制性信息披露信息 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自愿性信息披露或投资者关系活动进行沟通交流或必要澄清 [20]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回答投资者媒体咨询 对公司日常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信息披露管理和监督 履行向董事会报告职责 对相关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核及对外披露 [21] - 董事高管和其他相关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 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22] - 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均负有保密义务 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 [22] - 发生应上报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的 追究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及其他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的责任 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由负有报告义务人员承担责任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 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3] 附则 - 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24] -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冲突时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执行 [25]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6]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7]
中远海科(002401.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983.02万元,下降91.21%
智通财经网· 2025-08-26 08:08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7.89亿元 同比减少9.9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3.02万元 同比大幅减少91.21%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63.07万元 同比急剧下降96.71% [1] - 基本每股收益0.0265元 [1] 盈利能力 - 净利润率降至1.25% 反映盈利能力显著恶化 [1] - 扣非净利润率仅0.46% 显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严重下滑 [1] - 利润降幅远高于收入降幅 表明成本控制或毛利率存在压力 [1]
中远海科(0024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6 08:05
管理办法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2] 管理原则与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董事长统筹领导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6]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事务,有八项主要职责[6][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项[9]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0]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0] - 应披露信息须及时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公司不得用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10][11]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线路畅通[11] - 公司在官方网站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1] - 新媒体平台及其访问地址应在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并及时更新[13] 说明会与调研规定 - 存在六种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公司通常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公告[17]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2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指派专人处理相关信息[23]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应保证公平性,认真及时回复[23]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应以事实为依据,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4]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25]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不得对股价作出预测或承诺[25] - 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程序[27] 活动记录与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28] - 活动记录表应包含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28] - 公司需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28]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括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按管理方式分类,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9] 办法实施与解释 -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冲突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同步废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