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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股份(0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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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股份(00239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与使用 - 募投项目超最近一次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相应程序使用[11]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1] 资金使用期限与限制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1]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3] -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4] 项目变更与审批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16]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9]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1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1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时亦同[23]
联发股份(002394)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2] 职责与实施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6] - 对董事会负责,部分提案提交审议[7]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15]
联发股份(002394)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指导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 的研究和实施,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工作小组。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 ...
联发股份(002394)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职限制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罢免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董事会会议要求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19]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0]
联发股份(00239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 - 内部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前三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审计时送达[14] - 被审计单位有异议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14]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报告结果[19]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内部审计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8] - 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9] - 内部审计部对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9] - 内部审计部监督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6] - 内部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审计报告相关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3]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3]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做专项说明[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23] 内部审计管理 - 内部审计工作以就地审计为主,可采用报送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14] - 内部审计部年初拟定计划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14] - 公司需建立内部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相关人员工作[25] - 对优秀内部审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资奖励,违规人员按规定处理[25] - 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违规,由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责令纠正并处分[25]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8]
联发股份(00239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会聘任,董事长提名,董事或高管可兼任[2][10]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新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1] 任职资格与职责 - 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资格证书,有违规情形不得担任[4]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6] 相关配套与解聘 - 聘任秘书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0] - 解聘需有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3]
联发股份(002394)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投资定义 -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等,委托理财指委托专业机构投资管理财产[2] 投资原则 - 证券投资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资金用自有资金[4][6] 审议规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董事会审议披露[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股东会审议披露[8] 责任分工 - 董事长为证券投资管理第一责任人[11] - 总经理负责运作处置,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1] 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每半年对证券投资检查并提交报告[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1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聘请外部审计专项审计[1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做出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文件[20] - 股票等投资至少应按规定披露信息[27] - 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情况[22] 制度相关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4]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联发股份(00239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内幕信息界定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5]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内幕信息[5]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是具体工作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内部报告责任人[2]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披露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变化及时补充[10] - 档案含多方面信息,格式按需确定且保持稳定[9][25]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13]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及时补充完善信息[13]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四部分填列知情人档案[26] - 备忘录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28] 报送与承诺 - 报送档案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4] 自查与追责 - 定期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8]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监管机构并披露[18] - 内部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外部违规公司有权追责[18][19] - 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 记录原则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不同事项分别记录[25]
联发股份(00239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赵曙明)
2025-04-24 14:31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2次[2] - 2024年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5][6][7]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2次,无行使特别职权情况,现场工作15日[3][8][11] 公司决策 - 2024年变更容诚为审计机构,5月20日通过关联交易议案[14][15]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17]
联发股份(00239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7] - 董事会人数少于六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5]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提案与候选人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议案[17]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20]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1] 表决相关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即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34] - 应选出董事人数在二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表决方式[3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6]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7] - 投票表决前被责令退场及中途退场未填表决票的股东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37] - 不具合法有效资格人员的表决票无效,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9] - 公司一年内金额超资产总额3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9] 其他 - 董事会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3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暂时休会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5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52] - 利润分配等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或转增[53] -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由总经理报董事会,董事会报下次股东会,审计委员会事项可直接报股东会[53]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解释权归董事会[55]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