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002350)
搜索文档
北京科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06-19 12:44
审计规程制定 -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强化职能[2]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3] - 督促年审会计师约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3] 审计过程管理 - 加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核年度财务信息[4] 审计结果处理 - 对审计后财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5] - 向董事会提交年审会计师工作总结报告和聘任意向[5] 其他规定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年审会计师,特殊情况经程序[6] - 讨论年度审计费用合理性并提建议[7] - 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2011年规程废止[8]
北京科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6-19 12:4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8]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0] 会议表决与委托 - 表决方式多样,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1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0] 委员履职规定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未提意见或一年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1] 会议材料管理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必要时制作纪要[16] -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16] 规则相关 - 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18] - “以上”含本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 2010年规则废止,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8] - 解释权归董事会,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规则[18][19] - 规则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19]
北京科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部分其他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6-19 12:44
制度修订 - 2024年6月19日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1] - 依据法规及实际情况修订18项制度[1] - 《公司章程》等4项制度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 备查文件 - 包括经签字盖章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3]
北京科锐: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4-06-19 12:4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8] 档案报送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9] - 报送档案需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9] - 重大事项按规定报送知情人档案[10]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有变化补充提交[12] 信息管理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11]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2] - 各主体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15] - 内幕信息产生或流转时指定专人登记并审批报告[14] - 对外报道涉及内幕信息资料经董秘审核[15] - 加强内幕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拒绝无依据报送要求[16]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需知情人告知董秘,证券部审核汇总报备[16] - 内幕信息流转有审批程序,传递时告知证券部并登记[17][18] 其他 - 2个工作日内将内幕信息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相关机构[20] - 股东擅自披露内幕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2012年《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废止,新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北京科锐: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4-06-19 12:4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4][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6][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7]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义务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9]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谋私利[11] - 委托职责需经董事会同意,违法担责[11] 其他规定 -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参照秘书,不能履职时行使权利[6]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
北京科锐: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4-06-19 12:44
交易制度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于2024年6月19日通过审议[2] - 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限于生产经营相关商品及大宗原材料[3] - 开展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投机[9] 交易要求 - 只进行场内交易,对交易对手有资格要求[10] - 用自有资金,按批准额度操作,不用募集资金[10]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规定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股东大会审议[15] 组织管理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交易领导小组[17] - 设立交易小组负责资金、账户等工作[18] - 监事会对交易事项进行监督[19] 风险控制 - 交易业务实施止损机制[20] - 按规定披露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23] - 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规定需及时披露[24] - 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25] 其他规定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26] - 操作环节及人员相互独立,由审计法务部监督[26] - 交易业务档案由交易小组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9]
北京科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6-19 12:44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3] - 监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14]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发生未达披露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应及时披露[4][5] - 公司可自愿披露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应遵守公平原则[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相应时段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20]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公司预计年度、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满足条件可免披露[27][28] - 最新预计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存在特定差异,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9]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占比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43] - 涉及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比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47]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48]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比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52] 其他重要事项披露 - 会计估计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影响达一定比例需披露[5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报告并披露[60] 信息披露时间与档案 - “第一时间”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75][76] - 公司信息披露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8]
北京科锐: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4-06-19 12:44
资金往来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占用[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5]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应履行决策程序[6] -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限制资金占用[7] 资产保护措施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保护股东权益[8] - 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有规定[8] 支付审查流程 - 公司与关联方支付需审查决策程序并审批[11] 审计与责任 - 会计师审计需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并公告[15] - 违规人员和关联方承担责任[17]
北京科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6-19 12:44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10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前于1月11日经核准首次发行2700万股普通股[2] 股份收购与交易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限制[3]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3][4] - 证券公司包销剩余持股超5%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4] 公司治理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4] - 特定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不同表决要求[4][5] - 董事人数少于6人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人员任职 - 独立董事需满足多项任职条件,包括经验、无不良记录等[11][1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专业知识,有任职限制[20] 财务与报告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26]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平均可分配利润30%[26]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报、中报和季报[25] 未来展望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有金额和比例限制[26] 其他事项 - 公司通知有多种送达方式及日期规定[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29][30]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0]
北京科锐: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9 12:44
会议情况 - 北京科锐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9名董事全到[1] 议案通过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获全体董事9票同意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4][5][6][7][8][10][11][12][14][15][16][18][19] - 《关于对全资二级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获全体董事9票同意通过[20][21]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获全体董事9票同意通过[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