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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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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2-16 10:49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12月16日向282名激励对象授予716.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8.11元/股[3][22][23][24][25] - 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720.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5798%[6] - 激励对象共284人,含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 - 席军等三人各获授10万股,林奇清获授5万股,中层及核心人员获授681.80万股[7][26][27] 限售与考核 - 限售期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30%、30%、40%[10] - 2026 - 2028年为考核年度,营收增长率目标8%、10%、12%[12]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四档确定解除限售比例[14] 权益分派 - 2025年12月12日股权登记,每10股派3元现金(含税)[30]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派,权益分派后每股现金红利0.2982544元/股[31] 成本与资金 - 预计激励成本5,669.89万元,2025 - 2028年费用摊销分别为135.92、3,237.53、1,571.52、724.92万元[32] - 激励对象自筹资金,不提供财务资助,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4][35] 合规情况 - 公司及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19][20][21] - 律师事务所认为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合规[37]
圣农发展(002299) -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12-16 10:49
限制性股票调整 - 授予数量由720.80万股调整为716.80万股[2] - 授予价格由8.41元/股调整为8.11元/股[2] - 激励对象人数由284人调整为282人[2] - 2名激励对象离职,涉及40,000股限制性股票[7] 派息情况 - 以1,235,878,692股为基数,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8] - 每股派息额为0.2982544元[11] 会议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3] - 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4] - 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调整议案[5] 决议与意见 - 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17] - 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17] - 有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17] - 有法律意见书[17]
圣农发展(00229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2025-12-16 10:4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716.80万股[1] - 激励对象282人,获授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0.5766%[1] - 中层及核心人员278人获授681.80万股,占授予总数95.1172%[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及5%以上股份股东等[2] - 激励对象可因个人原因放弃或减少认购[2]
圣农发展(002299) - 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16 10:48
激励计划相关 - 为圣农发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出具法律意见书[6] - 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6] - 《激励计划草案》获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激励对象含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管等[11] - 限制性股票设限售期,满足条件可解除限售[11] - 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11] 权益分派 -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16][29]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除权(息)和发放日2025年12月15日[29][30] 激励计划调整 - 授予价格由8.41元/股调为8.11元/股[16][30] - 激励对象由284人变为282人[16] - 拟授予股票数量由7208000股变为7168000股[16] 会议审议 - 2025年10月28日多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5年11月25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5] - 2025年12月16日多会审议调整及授予议案[15][16] 授予情况 - 2025年12月16日为授予日,向282人授716.8万股[16] - 董事廖俊杰获授10万股,占比1.3951%[1] - 财务总监林奇清获授5万股,占比0.6975%[1] - 中层及核心人员278人获授681.8万股,占比95.1172%[1] 授予条件 - 公司近1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才可授予[26] - 激励对象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才可获授[26]
圣农发展(002299)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6 10:47
信息核查与报告 - 公司对重大报道或传闻应快速核实[5] - 报告义务人知悉敏感信息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17] - 公司证券部收集媒体及投资者信息后及时向董事长报告[18] 交易排查与关注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排查关联交易、常规交易等多类事项[6][7]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报告[11] - 常规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风险关注 - 重大风险事项中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关注[9]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3] 信息披露与管理 - 敏感信息泄露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18] - 实行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21]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并决定处理方式[22] 合规学习与档案报送 - 组织董事、高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防内幕交易[20] - 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21]
圣农发展(002299) - 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6 10:47
新策略 - 公司制定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完善治理防控违规[2] - 监控对象含公司及相关人员,范围为新媒体信息[4][5] - 账号资料变更需2日内向证券部报告[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工作,证券部协助自查[7] - 违规将责令改正、追究责任并上报[8] - 开展信息披露规范培训[10] - 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违法人员依规处理[12][13]
圣农发展(0022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6 10:47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并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规[3]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稳定投资者基础等[6] - 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相关 -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8]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战略、经营管理、环境社会治理等信息[8]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10]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13] 活动安排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需说明行业状况等多方面内容[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公司应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6]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6]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处理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18]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处理相关信息并充分答复提问[19]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应保证公平、真实、准确等[20] - 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不得利用平台不当影响股价[21] 档案管理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26] 其他措施 - 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工作时间畅通[26] - 对投资者来访、调研实行预约登记制[27] - 相关宣传企划部门提供媒体宣传样稿[29] - 与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等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9]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2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3]
圣农发展(002299) - 社会责任制度
2025-12-16 10: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 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 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 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 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 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 ...
圣农发展(0022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6 10:47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 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本 ...
圣农发展(00229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16 10:47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 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印发的《关 于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3〕39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 证监发〔2021〕5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