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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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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08 10:32
财务审计 - 审计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将存货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因其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需管理层会计估计[6] 资产负债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36,734,222.18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18.14%[6]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17,425,613.30元[6] - 公司合并资产总计29.59亿元,较上年年末的28.59亿元增长3.51%[16] - 公司合并流动资产合计15.89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4.83亿元增长7.15%[16] - 公司合并非流动资产合计13.70亿元,较上年年末的13.76亿元下降0.41%[16] - 公司合并负债合计8.86亿元,较上年年末的7.14亿元增长24.04%[18] - 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20.73亿元,较上年年末的21.45亿元下降3.37%[18] - 公司合并应收账款4.07亿元,较上年年末的2.98亿元增长36.40%[16] - 公司合并固定资产9.23亿元,较上年年末的7.12亿元增长29.60%[16] 经营业绩 - 营业总收入本期金额为712,569,387.28元,上期金额为591,057,966.96元[25] - 营业总成本本期金额为713,576,629.73元,上期金额为567,600,837.26元[25] - 净利润本期为 - 68,669,380.17元,上期为29,297,045.77元[25] - 综合收益总额本期为 - 71,366,419.57元,上期为32,532,931.67元[25]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 - 0.1173元/股,上期为0.0511元/股[25] - 稀释每股收益本期为 - 0.1173元/股,上期为0.0511元/股[25] 现金流量 -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99,121,214.69元,上期为377,139,850.75元,同比增长58.86%[30]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985,681.62元,上期为14,324,899.54元,同比增长311.77%[30] -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4,884,575.72元,上期为 -194,496,779.08元,亏损幅度缩小50.19%[30] -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750,734.73元,上期为96,917,263.86元,同比增长15.30%[30] - 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5,017,414.36元,上期为 -83,116,979.90元,由负转正[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39,568,356.57元,期初为464,550,942.21元,同比增长16.15%[30] 其他 - 公司主要经营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等许可项目以及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等一般项目[47] - 公司母公司为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7] -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适用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7] - 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额10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无形资产成本200%税前摊销[157]
博云新材(002297)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08 10:32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7月14日收到扣除部分费用后股东认缴股款6.280965988亿元,募集资金总额6.310965988亿元,净额6.2615980638亿元[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20922亿元,本年度使用4484.25万元[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专户存放余额5973.4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未使用合计1.097343亿元[14] 项目情况 - 拟调整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新增年产430吨硬质合金棒材,取消年产30万支整体刀具项目[16] - 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81.33%,2024年效益 - 4891.62万元,未达预计[31] - 2024年募投项目整体投入进度83.38%,实现效益 - 4891.62万元[31] 资金使用情况 - 2021 - 2024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分别为15000万元、15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19][20][2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01.02%[31] - 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6506.32万元,实际投入6572.90万元,差异66.58万元系利息导致[32]
博云新材(00229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08 10:3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01,789,774股,发行价每股6.20元,募集资金总额63109.66万元,净额62615.98万元[1] - 2024年募集资金投入4484.25万元,累计投入52209.22万元[2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5973.4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0973.43万元,将继续用于投入承诺募投项目[20] 项目变更 - 2022年调整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新增年产430吨硬质合金棒材,取消年产30万支整体刀具项目[1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746.68万元,比例为12.37%[28] 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并多次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银行、保荐机构等签署监管协议[5][6] - 2024年8月20日归还10000万元,8月22日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资金补流,截至年底使用5000万元[14][15] 项目效益 - 2024年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计,博云东方净利润为 - 4891.62万元[28]
博云新材(002297)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08 10:3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708 号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 材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博云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博云新材公司于 202 ...
博云新材(002297)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5-04-08 10:3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71,256.94万元,上年度59,105.80万元[9]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6,266.49万元,上年度2,377.90万元[9]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64,990.45万元,上年度56,727.90万元[10] 其他 - 立信对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出具鉴证报告[2] - 鉴证结论表明该表如实反映相关情况[6]
博云新材(002297)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08 10:3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度 博云新材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博云新材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博云新材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 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 1 页 为了更好地理解博云新材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博云新材公司为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 ...
博云新材(00229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08 10:3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肖加余、周兰、潘传平独立性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1]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1] - 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 自查意见时间 - 董事会出具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专项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7日[2]
博云新材(00229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传平)
2025-04-08 10:32
潘传平,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法律硕士,工商管理博士,国家一级律师, 香港注册海外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香港 周启邦律师事务所注册海外律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工作专家;民盟中 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民盟湖南省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湖南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湖南省发改委 PPP 项目专家组成员,长沙市国资委法律专家组成员,湖南省工商 联合会法律顾问。马来西亚普特拉大学学术培训项目首席顾问,湖南理工学院硕 士研究生导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湖南工业大学 客座教授,常州大学产业教授,史良法学院客座教授;澳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 究会会长,和邦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理事长。曾担任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民盟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纪委、监察厅特约监察员,法治湖南研究院司改中心 主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 ...
博云新材(00229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兰)
2025-04-08 10:3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周兰,中国国籍,1972 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学博士,美国伊利诺伊大 学香槟分校商学院访问学者。曾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天 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步步高商 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光浩淼 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研 究生导师,民建湖南大学基层委员会副主委,民建湖南大学北校区支部主委,湖 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 ...
博云新材(00229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加余)
2025-04-08 10:3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提名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报告期主持召开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会议 1 次,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 肖加余,中国国籍,1956 年出生,博士,教授。1976 年 12 月至 1978 年 2 月,任职于原广州铁路局株洲工务段;1982 年 1 月至 1987 年 12 月,任国防科 技大学材料燃料系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