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0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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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4 07:4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 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海利得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主任委员 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任。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
海利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繁锋
2024-04-14 07:40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2次[3] - 独立董事孟繁锋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4] 决策意见 - 2023年多场董事会会议中独立董事对多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5][6] 协作沟通 - 2023年度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外部事务所协作沟通[7] 合规情况 - 2023年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无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8][11]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希望公司稳健经营回报投资者[13]
海利得: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14 07:40
业绩数据 - 2021 - 2023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50.67亿元、55.12亿元、56.22亿元[34] - 2021 - 2023年利润总额分别为6.44亿元、3.79亿元、4.01亿元[34] - 2021 - 2023年净利润分别为5.8亿元、3.34亿元、3.51亿元[34] - 2023年研发费用支出16399.44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2.92%[94] 研发情况 - 2021 - 2023年研发人员分别为345人、374人、402人[34] - 2021 - 2023年研发投入分别为18609.79万元、21445.06万元、16399.44万元[34] - 2023年科研项目在研49个,新增专利申请并受理数量101件、新增发明专利申请并受理数量37件、新增专利授权数量22件[97] - 截至2023年累计专利授权数量108件、累计发明专利授权数量23件[97] - 2023年公司完成研究院二期中试基地建设,新研发中心项目进入施工阶段[105] 市场与经营 - 公司主营产品远销海内外80余个国家和地区[21] - 2023年公司本地化(浙江省范围内)采购占比从2022年的47%提高至52%[142]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7次监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30余项议案[4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9] - 2023年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1776.04万元[52] - 2023年公司披露公告90余份,未发布补充、更正公告,未收到监管问询函件[53] 投资者关系 - 2023年投资者调研30余次,线上回答互动易提问70余次,券商研究报告14篇[51] - 2023年公司接待投资者调研30余次,其中线上10余次、线下20余次,举办业绩说明会4次,参加反路演及策略会5次,线上回复互动易提问70余次,回复率达100%[54] 商业道德与风险 - 2023年已针对商业道德问题进行内部审计/风险评估的营运场地百分比为100%,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未涉及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诉讼案件[56] - 2023年公司开展商业道德培训8场次,员工覆盖率为100%[59] - 2023年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廉洁自律约定书》1504次,与核心岗位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251份,未发生贪污腐败事件[65] - 2023年公司进行腐败风险评估20项,高等风险0项、中等风险7项、低等风险13项,由举报程序产生的报告数量为2[69] 信息安全 - 2023年公司具有ISO 27001认证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ISMS)的营运场地百分比为33.3%,隐私投诉事件0件[77] - 2023年公司确认的信息安全事件数量为8[78] - 2023年公司未发生客户信息泄露事件,员工信息安全培训率100%[82][86] 质量与认证 - 2023年度质量奖实发比例为89.37%[125] - 2023年公司完成化纤、帘子布事业部ISCC PLUS认证和帘子布GRS认证[125] - 2023年平均顾客满意度为93.5分[136] 供应商管理 - 2023年参与供应商技术、商务会议932次,参加各类招投标会议21次,协助完成供应商审核140次,参与供应商项目验收21次[144] - 2023年参与社会责任培训的供应商共110家,平均每家1小时,共约110学时[148] - 2023年因不合规终止的供应商3家,因不合规被终止的潜在供应商5家[148] - 报告期内,供应商签署包含环境、劳工与人权要求的《供应商行为准则(业务合作伙伴行为准则)》占比为100%[140] - 2023年已过可持续采购培训的采购员、签署章程/准则的目标供应商、签特定合同的供应商、过CSR评估和现场审核的目标供应商占比均为100%,有20家受审核/评估供应商参与改进行动或能力培养[151]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 公司编制了2030碳减排初步目标,启动SBTi项目,2023年获得Wind ESG评级A[18] - 2023年公司完成化纤两个厂区3大系列产品碳足迹核算,认定通过嘉兴市绿色低碳工厂[18] - 2023年实施EMAS或其他环境管理标准的营运场地所占比例为83.3%[161] - 2023年废水排放量较2022年下降10.25%,目标为下降5%;固废减量扣除新投产薄膜公司后目标达成;废气检测覆盖率和合格率均为100%[163] - 2023年公司产生的废弃物总重量为1121.46公吨,无害废物排放总量为318.65公吨,危险废物总重量为802.81公吨[168][172][177] - 2023年一般废弃物排放量为318.65公吨,综合利用率为100%,排放强度为0.0596吨/百万元;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排放强度为0.1501吨/百万元[173][178] - 2023年公司废弃物回收总量为482.14公吨,薄膜公司回收并再利用余料381吨[182][186] - 2023年公司总计用水量753360公吨,回收和重复使用的水总量为99768993.6公吨[190] - 2023年公司废水排放量244452.84公吨,废水减排量20537.35公吨[194][195] - 2023年度水中污染物实际排放量:COD 5.2952吨/年、总磷0.02574吨/年、悬浮物0.9563吨/年、总氮2.6133吨/年、氨氮0.03245吨/年[196] - 2023年度日均浓度年度平均值:COD 12.095mg/L、总磷0.15mg/L、悬浮物6.00mg/L[197] 新技术与新策略 - 物流门车辆登记采用OCR识别技术,加快进厂效率[112] - 公司推出最新AI、OCR、RPA机器人自动化和云端数字工作解决方案[113] - 公司打造EDI平台为客户提供数据服务[114]
海利得: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4 07:40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孟繁锋、王玉萍、邵毅平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孟繁锋、王玉萍、邵毅平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
海利得: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4-14 07:40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 / 5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 ...
海利得: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14 07:40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24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4 年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内国内 子公司拟向各类性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8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 为支持子公司以及曾孙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拟就上述合并范围内国内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0933 亿元(其中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15.8433 亿 元,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 3.65 亿元,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公司 6.6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就全资曾孙公司越南海利得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0.655亿美元(等 值人民币 4 ...
海利得: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4 07:40
财务内控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5] - 内部控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6] -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海利得: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4 07:40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1631 号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得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海利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海利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 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 ...
海利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宗宝
2024-04-14 07:4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宗宝作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 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20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
海利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4 07:40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大会召集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股东大会通知时间 -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9]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15日前书面通知[9]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9]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 -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发出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自行召集条件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股东大会主持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0] 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对列入议程的事项采取表决通过形式,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2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4]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6] 计票监票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26][2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30]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33] 术语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