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00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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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艾路明、卢胜、张泉、王栎栎、张云韵、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1-26 00:16
违规事项 - 2019 年 1 月起公司及子公司向指定第三方借款,资金流向控股股东,2022 年 4 月 24 日归还[4] - 2020 年 5 月公司转让股权,部分旅游类资产关联担保未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5] 责任认定 - 艾路明等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负主要责任[6] - 卢胜等对关联方担保未履行程序和披露负主要责任[6] 监管措施 - 湖北证监局对公司及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6] - 中国证监会已启动对公司立案调查[6] 救济途径 - 对监管措施不服可 60 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7] - 对监管措施不服可 6 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7]
三特索道: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1-15 08:53
违规事项 - 2019 年 1 月起控股股东占用资金,2022 年 4 月 24 日归还[1][2] - 2020 年 5 月公司转让股权关联担保未披露[2] 责任认定 - 艾路明对资金占用未披露负主要责任[3] - 卢胜对关联担保未披露负主要责任[4] 监管措施 - 湖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并记入档案[4] 后续安排 - 公司将自查整改,加强法规学习[5] - 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5]
三特索道:三特索道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8 10:04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通知2023年12月23日刊登,符合提前十五日规定[5] - 现场会议2024年1月8日16:00召开,同日网络投票[6] 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4人,代表股份37,345,200股,占总股份21.0631%[7] - 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37,345,200股,占比100%[10] 决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2]
三特索道:三特索道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8 10:04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1月8日16: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3日[7]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4人,代表37,345,200股,占比21.0631%[11] - 出席现场2人,代表37,314,600股,占比21.0459%[11] - 网络投票2人,代表30,600股,占比0.0173%[11] 议案表决情况 - 三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37,345,200股,占比100%[14][15][16]
三特索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2023-12-22 11:2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8]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去年末名下上市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6][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买卖时间限制 - 董监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 董监高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 董监高不得将所持公司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8] 信息申报与管理 - 新任董监高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等人员股份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18] 减持规定 - 董事、监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16]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以及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需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均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7][18] 违规处理 - 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包括其亲属及他人账户持股[20][21] - 董监高违规持有、买卖股份或未申报,由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1] - 公司可对违规董监高给予内部处罚[21] 管理办法 - 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23]
三特索道: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1:28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3-48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送 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闫 琰监事长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武 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做出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董事、监事 ...
三特索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2-22 11:28
薪酬构成 - 董监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5] - 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6] 薪酬调整与考核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所在地区薪酬水平等[3] - 绩效年薪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5] 薪酬决策与发放 - 股东大会决定董监薪酬,董事会决定高管薪酬[8] - 从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代扣代缴税费[9] 特殊情况处理 - 可设单项奖励或中长期激励措施[6] - 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薪酬[8] - 违规可减发或不发奖励薪酬或津贴[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1]
三特索道: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2 11:2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月8日16:00召开[4]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3日[6] - 现场会议地点在武汉光谷软件园D1栋一楼会议室[8] 提案情况 - 提案包括总议案及3个非累积投票提案[9] 登记与投票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需在1月5日规定时间登记[14][15]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159,投票简称为三特投票[22]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3][25] 其他 - 授权委托书期限至股东大会结束[2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21]
三特索道: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1:28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3-46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制度,以及于近期颁布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结合深交所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多项自律监管指引文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严格落实上位法规则要求,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内部 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及制定《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并逐项 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制定的各项制度子议案。 1.0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关 ...
三特索道: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2-22 11:28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同时任职[3] - 在董事会中应占三分之一以上比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各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补选与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1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讯,决议经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24] 报告与沟通 - 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8] - 公司应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8]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3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1] - 董事会会议前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原则上不迟于3日[31]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说明或报告[3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6] 津贴与保密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37] - 对未公开信息应保密,离职后仍有效[34]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施行,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