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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3-10-09 07:48
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证券代码:002067 |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 编号:临 | 2023-053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28130 |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 | | 特别提示: | | | 债券代码:128130 债券简称:景兴转债 转股价格:3.40 元/股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9 月 4 日)起满 6 个月后 转股期限: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及价格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5 号"文核准,浙江景兴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开发行了 1,280.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9-25 09:17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5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 年 9 月 20 日,弘欣热电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 称"交通银行 ...
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8-31 07:51
2023 年 8 月 29 日,弘欣热电公司根据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的编号为"JX02(国内证)20230004"的 《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向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编号为 "02E52DL2300006"),信用证金额为人民币 1,700 万元,付款期限为见单后 365 天。 公司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JX02(高保)20230007"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期 间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连续签订的多个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4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 ...
景兴纸业(002067)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9 16: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7.09亿元,同比下降10.90%[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亿元,同比下降71.83%[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1亿元,同比下降74.80%[11]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09亿元,同比下降10.90%[20]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269.68万元,同比下降71.83%[16]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70.9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10.47%[192]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31.9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74.24%[193]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2.8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110.24%[194]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费用为1,500,524.65元,较去年同期的18,088,199.88元有显著下降[196]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投资收益为3,337,279.93元,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571,545.12元[196] 资产情况 - 公司资产中,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为16.38%[29] - 公司资产中,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为4.83%[30] - 公司资产中,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为7.55%[31] - 公司资产中,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比例为1.38%[32] - 公司资产中,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比例为2.90%[33] - 公司资产中,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29.09%[33] - 公司2023年06月30日的流动资产总额为3,030,833,463.27元,较2023年01月1日增长5.7%[188] - 公司2023年06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5,275,513,025.73元,较上一报告期末增长3.5%[189] - 公司2023年06月30日的资产总计为8,306,346,489.00元,较上一报告期末增长4.4%[190] 环保与社会责任 - 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工作思路为“一个中心,两个融入,三个加强”,以做大做强造纸主业为中心,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改革创新和文化建设,加强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建设和工作部署和实践传播[109] - 公司执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93][94] - 废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95][96] - 公司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99][100] - 公司废水处理情况和废气治理情况[101][102] - 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三废治理工程总投资达到40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车间一期中水车间提升改造和化学品成本的优化[104] - 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执行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监测,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105][106]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170]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中,朱在龙持有44,550,000股,占比最高[171]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洪泽君持有52,800,000股,占比最高[172]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肖碧虹持有8,257,200股[173]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17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动[175]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76]
景兴纸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29 09:08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4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二 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二)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 ...
景兴纸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潘煜双
2023-08-29 09:08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潘煜双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3][4][5]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经验[18] 持股与任职情况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22][23] 任职数量 - 目前被提名人任四家境内上市公司独董,2023年12月24日后为三家[37] 声明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9]
景兴纸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08-29 09:0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宜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均遵守证监发字[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 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有关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为29,4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32%;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为5 ...
景兴纸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朱锡坤
2023-08-29 09:0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锡坤为浙 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 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 ...
景兴纸业: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9 09:0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4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2023 年 8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七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七届 监事会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 10:30 在公司 705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 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 《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 ...
景兴纸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潘煜双
2023-08-29 09:0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潘煜双,作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 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