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0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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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2024-03-05 10:31
截至本公告日,何昌连、李涵军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昌连、李涵军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 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 何昌连、李涵军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何昌连申请辞去公 司副总经理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李涵军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何昌连、 李涵军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董监高相关职务。何昌连、李 涵军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 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 ...
宏润建设: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实施首次回购的公告
2024-02-29 09:28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0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实施首次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4日披露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
宏润建设: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2-27 09:2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53 号),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 号)。 近日,公司收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出具的《甬兴证 券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甬兴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指定尚融女士、邱丽女士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现 尚融女士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甬兴证券委派保荐代表 人钱丽燕女士接替尚融女士履行保荐职责。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0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宏润建设: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02-23 10:11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0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 6.00 元/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 于出售。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2、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若前述人员未来 ...
宏润建设: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23 10:07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0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 易日(即 2024年2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 | (股) | (%) | | 1 |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 377,175,956 | 34.21 | | 2 | 郑宏舫 | 137,084,924 | 12.43 | | 3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5,187,637 | 5.01 | | |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 | | | 4 | 葛立敏 | 23,000,000 | 2.09 | | 5 | 李张敏 | 13,042,800 | 1.18 | | 6 | 赵熙逸 | 11,111,900 | 1.01 | | ...
宏润建设: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7 11:22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0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出售,出售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 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 部分拟依法注销,则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 ...
宏润建设: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7 11:22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0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 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2月7日下午在上海宏 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 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结合公司 的经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 A 股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 ...
宏润建设:2023年第四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2024-01-17 08:1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建筑业累计承接工程71.88亿元,同比增27.22%[1] 新签合同情况 - 总计新签合同15个,金额25.5044亿元[2] 各项目合同情况 - 轨道交通新签7个合同,金额4.522亿元[2] - 市政新签5个合同,金额19.1262亿元[2] 未完工合同情况 - 截至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合同96个,金额161.7742亿元[2]
宏润建设(002062) - 宏润建设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1月11日)
2024-01-11 09:19
业务竞争优势 - 品牌优势:公司1995年开始参与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是全国第一家进入盾构施工的民营企业,参与承建上海、杭州、宁波等20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 [1] - 技术优势:公司是具有“双特双甲”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持续研发形成一批领先技术 [1] - 人才优势:公司管理人员变动小,培养了一支具备丰富现场施工经验、善于解决技术难题的队伍 [1] 订单与业务地区 - 2024年新增订单:预计以杭州、宁波、上海等长三角地区的轨道交通、市政建设项目为主 [2] PPP项目情况 - 项目权益比重:象山新桥连接线PPP项目公司权益占比98%;象山沿海南线PPP项目公司权益占比99%;宁波中兴大桥PPP项目公司权益占比70% [2] - 盈利情况:2022年度,新桥连接线PPP项目实现净利润1257万元,沿海南线PPP项目实现净利润233万元,中兴大桥PPP项目实现净利润2035万元 [2] - 投资计划:有选择地适度投资,主要拓展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项目 [2] 其他业务情况 - 城镇更新改造及“城中村改”:目前从事旧改、城中村改造等业务占比较小,将保持关注 [2] - 房地产开发:无新增项目计划,以消化存量、加快去库存为主 [2] - 建筑业毛利率:整体毛利率水平较低,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未来趋势与以前年度相比无重大差异 [2] - 5GW光伏组件:产品主要用于自用及对外销售,自用可降低工程成本等,对外销售采用差异化策略拓展市场 [3] - 光伏电站运营:青海80WM光伏电站2022年度净利润3381万元,无转让计划,应收账款有财政拨款保障 [3] 资本支出与建工节奏 - 2024年资本支出项目: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 - 建工节奏:前年建工速度受不可抗力影响,已恢复正常进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