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科技(0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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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科技: 监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12 13:40
总则 - 公司监事会为常设监督机构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对股东会负责 [1] - 监事会议事规则为规范监事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的法律约束性文件 [1] 监事资格与构成 -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 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3] -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 - 存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形者亦不得担任监事 [3] 监事任期与更替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 [3] -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更换 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3] - 监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 在补选就任前原监事仍需履行职务 [3][4] 监事职权 - 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要求董事会提供情况报告 [4] - 可对董事会编制的会计表册进行审核并向股东会提交报告 [4] -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 [4] 监事会组成与职能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设主席一名由过半数选举产生 [5] - 监事会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保障股东、公司及职工合法权益 [5] - 对董事会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检查财务 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 [6] 监事会特别权限 - 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在董事会不履职时召集主持股东会 [6] - 可向股东会提案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 - 发现经营异常时可进行调查 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 [6] 会议制度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7]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日期、地点、议题及发出日期 [7] - 临时会议可通过书面决议方式生效 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监事签署 [8] 会议出席与表决 - 监事需本人出席会议 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行权利 [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者视为失职 应予以撤换 [8] - 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8] 会议记录与责任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 [9] - 监事需对决议承担责任 违规决议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9]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由专人保管 [9][10] 决议执行与保密 - 监事会决议需报送证券交易所并披露公告 [10] - 监事会成员需督促决议执行 并可组织自查提出评价意见 [10][11] - 监事需对履职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及未披露议案履行保密义务 [11] 附则 - 议事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11]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11]
信凯科技: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12 13:40
募集资金管理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等[1]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及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1] - 董事会需建立募集资金存储 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存储 使用 变更 监督及责任追究等流程[1] 管理职责与原则 -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 维护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2] - 董事会应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提高闲置或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率 并按要求披露资金使用情况[2] 募集资金存储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2] - 多次融资需独立设置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管理[2] - 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 专户信息 大额支取通知 对账单抄送 查询权限 监管职责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 需由公司 子公司 银行及保荐人共同签署三方协议[4] - 会计部门需设立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5]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 募集资金使用 - 资金需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也不得用于质押或委托贷款[6] - 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6] - 使用需遵循申请 审批 决策 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明确规定 并按承诺计划执行[6]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超一年 超期且投入不足50%或其他异常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6] - 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进展 异常原因及调整计划[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用途 改变实施地点 使用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 并由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7]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8]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并可在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8]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不得质押 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8]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单次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9]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并公告[10]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 需履行相应程序[10]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 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 可豁免程序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11]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使用需按顺序优先用于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在建及新项目 归还银行借款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现金管理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需按进度使用 保荐人需出具专项意见[11] -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股东会审议 并承诺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项目实施新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视为用途变更[12] - 董事会需对新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 确保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12] - 变更为合资经营的需确保公司控股[13] - 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的 需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13] - 改变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 说明原因及影响[13] - 项目终止后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需资金到账超一年 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 并履行审批程序[13] 使用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出具半年度和年度专项报告 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报告出具鉴证报告[14] - 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的 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原因[1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15] - 发现公司或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或存在重大违规时 需督促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15]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1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 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办法[15] - 本办法中"以上"和"内"含本数 "过" "低于"和"多于"不含本数[16]
信凯科技: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2 13:4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43.4890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格12.80元/股 [1]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6.66万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5,611.22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85.44万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并实施专户管理 [1] 募投项目资金调整 -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招股说明书披露金额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26,462.52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24,385.44万元 投资总额保持不变 [1] - 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 决策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议案 [2] - 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3] -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认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监管要求 [3]
信凯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3:32
募集资金调整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0000万元调整为7922.92万元,减少2077.08万元 [1] 监事会决议事项 - 监事会全票通过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 - 监事会全票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 - 监事会全票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 监事会全票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4] - 监事会全票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4] 资金管理合规性 - 募集资金调整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不影响资金正常使用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2] - 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监管要求,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 [2] -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回报 [3] - 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支付机制制定了相应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3][4]
信凯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12 13:32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1069号公司会议室 [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 股东需在此日期前登记方可行使表决权 [5] 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包含10项子议案并需逐项表决 [2] -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 - 除子议案2.03由监事会审议通过外 其余议案均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议案1.00及子议案2.01至2.03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投票安排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9]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1][9] -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 会议登记 - 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8:45-11:45及12:45-17:15 可采用现场登记 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 [6][8] - 电子邮件登记发送至info@trustchem.cn 信函登记邮寄至公司地址收件人黄涛 [6] - 现场登记需携带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原件 [6][9] - 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8]
信凯科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3:3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6.66万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611.22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85.44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4,385.44万元 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6,462.52万元 [2]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周期 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情况 [2] - 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现金管理实施细节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1][3] - 投资品种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包括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等 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 - 现金管理收益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 [5][6] - 监事会于同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认为符合监管规定且不影响正常运营 [7] -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认为符合相关规定及股东利益 [7]
信凯科技: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3:3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43.489万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6.66万元 [1]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5611.2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385.44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募投项目资金调整情况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385.44万元少于原计划募投项目所需资金26462.52万元 [2]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4385.44万元,较原计划减少2077.08万元 [2] - 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决策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资金调整议案 [3][4] - 董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经营发展战略,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3][4] -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认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4][5] - 监事会确认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
信凯科技(001335)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5-05-12 12:02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信凯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信凯科技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25〕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43.489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2.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信凯科技(001335) -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5-05-12 12:02
募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2343.4890万股,发行价每股12.80元,募集资金29996.66万元[16] - 扣除费用后实际净额24385.44万元[16] - 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7日划至指定账户[17]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26462.52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24385.44万元[20] - 截至2025年4月2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4987.34万元,占总投资30.30%[21][22] 费用情况 - 发行费用合计5611.22万元,自筹资金支付754.75万元[23] - 承销保荐辅导费用自筹支付315.00万元[24] - 审计验资费用自筹支付322.64万元[24] - 律师费自筹支付18.87万元[24] - 其他费用自筹支付98.24万元[24] 其他 - 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规定,距到账时间未超6个月[26] - 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公示年度报告[28] - 部分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33][38]
信凯科技(001335)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5-12 12:0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343.4890万股A股,发行价12.80元/股,募资总额29996.66万元,净额24385.44万元[1] - 募集资金于2025年4月7日划至指定账户[2] 项目资金投入 - 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拟投入募资16462.5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调整后拟投入7922.92万元[5] -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费用共5742.09万元[6] 资金置换审批 - 2025年5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募资置换5742.09万元自筹资金议案[11][13]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认可募资置换事项[14][15]